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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宜庄研究员谈清末以来满族的再建构过程

作者:刘灿 发布时间:2022-01-10 字体: 打印
作者:刘灿
发布时间:2022-01-10 打印

 

 

20211216日上午,应中国历史研究院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学知识体系研究中心的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定宜庄研究员在中国历史研究院船山厅作题为“清末以来满族的再建构过程”的学术报告。本场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李在全研究员主持,所内外五十余位学人参加。

 

何为“满族”,何为“旗族”

 

辛亥革命爆发结束了清朝的统治,对中国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1911年至1949年的整个历史时期,作为一个族群的“满族”经历了曲折的重构和再生过程。1912年清帝逊位时,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拟定了清室优待条件。定宜庄研究员以优待条件文本作为切入点,援引《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第五款“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提示与会者从“八旗包括哪些人?”“生计筹定的标准为何,准备采取何种措施?”“俸饷是全部还是部分支放,有何法律条文予以保证?”等方面进行思考,并由此引出满族史研究中“满族”“旗族”等重要概念的辨析问题,强调研究者在使用关键性学术名词时不可太过随意,应下功夫探究术语背后的含义。

定老师指出,“满族”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清代并无“满族”之称,只有满洲与八旗,二者虽有重合却并非同义。据《清太宗实录》记载,皇太极曾言明“我国建号满洲”,也即满洲指的是国号。而乾隆年间敕纂《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所录的1114个姓氏,便是由官方钦定的“满洲”的组成部分,也就是满洲的主体和核心。清代的八旗组织不是血缘群体,也非一个族群。其成员构成十分复杂,满洲只是核心部分,围绕这个核心的有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内务府包衣旗人,开户人及庄园旗地上的庄头、壮丁等等各种人口。

 

鸦片战争后,中国人开始接触到源自西方的nation”“nationalism”和“nationstate”等具有现代政治含义的概念,而当时“民族”与“民族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民族主义的实质就是“民族建国”。定老师表示,由满洲建立的清帝国恰违反了单一民族国家原则,对此孙中山等人为首的革命党便提出驱逐满洲、建立单一民族中华民国的主张。以西方“国族国家”为典范,将汉族重新塑造为“国族”,进而构建起近代中国国族意识的活动就此兴起。原本“满人”和“旗人”是清末民初最常用的两个词,但正是在构建汉族的过程中,满洲开始与“族”联在一起,“满”被作为一个民族的名称呼为满族。需要注意的是,此际革命党人文章中所言“满族”指的是满洲而非旗人,汉军旗人以及内务府包衣不包括在满族之内。不过旗人的态度与革命党人完全相反,他们中一部分人极力宣称旗人是一个整体,并创造出“旗族”的称呼。该称的出现晚于“满族”,民初曾因内务府三旗成员为一体享受“先筹八旗生计”优待条款而盛行,但终随旗制瓦解而消失,仅有满族一称沿用至今。现在谈及清朝的满族,所指就是八旗,与革命党人论称的满族不同。

民国初期满族的转化

 

清末民初政府进行宪政制度构建时,一个关键性问题是对公民权利进行明确的宣示,其中又以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尤其满族是否同样享有公民权,而引发革命派、立宪派等各方激烈争议,满族自身对此亦态度犹豫。定老师强调,“五族共和”观念对民初满族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大影响,不仅承认满族作为中国的一个民族而非“异类”,合理合法地与其他民族一起生活在中国这个统一国家之中,成为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进而使清朝留下的丰厚历史和文化遗产得以为后世继承,其中就包括了广阔领土和领土上不同族群、不同文化的人民。通过梳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清室优待条件《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劝谕蒙藏令》等民初有关少数民族公民权的宪法性文件,定老师指出在满人由臣民向公民转化的过程中,尽管民国政府宣示各族平等并确认少数民族的公民身份,但实际操作层面却仅对边疆民族地区公民行使参政权做特殊照顾,而未给满族参政议政的权利提供相应保障。

 

参政权是公民权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维护满族权益的基础,满族争取自身政治权利的努力贯穿了整个中华民国时期。其中最典型的一是旗人专额问题。1912北京政府临时参议院拟定选举名额时设有蒙、藏议员专额,旗人政治性组织满族同进会为此呈请国务院另设旗人专额,予满族议员一席之地;至1925年再函请修正《国民代表会议条例》,提议加入满族回族代表名额,皆以失败告终。另一是选举中民族文字使用问题。国会选举中,虽规定不识汉字者不得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但对蒙藏各族即变通办理,而未将满族纳入变通范围内。经东北等地满族激烈反对后,仅在黑龙江一省略行通融。

此外,由争取政治权利延伸出的还有旗人冠姓改籍问题。因公民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同所在地域联系在一起,若旗人不改为民籍则没有特定地域归属,也就无法享有公民身份,而改籍又以冠汉姓为前提。尽管自由入籍是化除畛域、实现民族平等的体现,在解除八旗制度对旗人的桎梏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定老师认为不可仅将旗人冠姓改籍视作社会风俗的改变,其背后反映出的是旗人能否与其他国民一样享有公民权的问题。

抗战胜利前后满族的命运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中央对满族的基本认识,即如《中国之命运》所言“与汉族实已融为一体”,并由此构成制定政策回击所谓“满蒙自治”的基础。而外敌入侵危机当前也激发了满族人民对众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的认同,早在1931年底土肥原挟溥仪出关时,北平旗籍代表便明确宣示自己的身份是中华民国国民,誓死拥护民主政治,亦因此可以忍受官方主流话语中族群被“同化”的表述。

然而抗战胜利后,这种情况却出现反弹,满族以1946年旧皇族溥儒作为社会贤达受特邀参加制宪国民大会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唤起族群意识并向当局争取权益的活动。定老师指出,“反弹”现象说明靠政治压力不能实现“同化”一个族群,族群意识与族群认同也并非轻易能够消失。溥儒参会时站在中国人的立场进行发言,谈及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满族对国家的贡献,提出成立北平满族协会保障平等待遇。到1948“行宪国大”召开时,满族终于被承认为一个民族并有了正式代表。由此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将满族确认56“民族”中的一员,创造了坚实基础,准备了充分条件。1949年起,在经历了从解体到重建的过程之后,这个族群的人员构成、经济文化乃至认同意识等皆与清代的满洲不同,而成为一个新的“满族”。

讲座最后,定宜庄研究员鼓励青年学人将清史与近代史研究贯通进行学术思考,并尝试与民族学、文学等跨学科领域互动交流,推动研究深化。

本次报告是中国历史研究院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学知识体系研究中心主办的“边疆·民族高端系列讲座”第二场,敬请关注第三场的讲座。(刘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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