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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华 | 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高层对“焦土抗战”之认知与分歧——以朱家骅为中心

作者:周东华 发布时间:2023-06-21 字体: 打印
作者:周东华
发布时间:2023-06-21 打印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党高层就是否采用及如何采取“焦土抗战”,在认知和实践上发生了相当严重的分歧。1937年11月底至12月初从浙江省主席职位调离前后的朱家骅,在其“离浙声明”中首次提出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观点,且认为这样的认识是符合蒋介石意旨的,但被以桂系为代表的主张“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论者曲解和误解。为此,他在浙江省政府撤出杭州时作了保全杭州城的安排,也在从浙江路经江西、湖南抵达湖北之履新途中,一路解释他的“焦土抗战”观点,但效果寥寥,呼应者仅汪精卫等极少数国民党高层。待到1938年“长沙大火”,被保全的杭州城和被焚毁的长沙城形成强烈对比之时,无论是蒋介石本人还是陈诚等国民党高层,对“焦土抗战”作了一些反思;知识界、舆论界也主张慎用“莫斯科公式”。此后,中国社会有关“焦土抗战”的讨论与实践都趋向理性与慎重,应该说是对朱家骅“焦土抗战”认知和实践的最大肯定。
 
 
 
关键词
 
  全面抗战 国民党高层 朱家骅 “焦土抗战”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华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正面战场的国民党高层及知识界、舆论界就是否采用及如何采取“焦土抗战”,在认知和实践上有过相当严重的分歧。有关“焦土抗战”问题,学术界的研究尚集中于李宗仁及桂系的“焦土抗战”论、长沙大火和国民政府的“焦土抗战”政策等论题,对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高层有关“焦土抗战”的认知与分歧问题、对抗日战争时期“焦土抗战”的类型与嬗变过程,尤其对朱家骅的“焦土抗战”认识与实践,尚无专文论及。
 
 
 
  笔者在查阅朱家骅档案过程中发现朱家骅与这场辩论关系非常密切。从1937年11月到1938年1月这三个月中,朱家骅在调离浙江省主席一职时发表“离浙声明”中首次谈到“焦土抗战”,履新途中一路解释“焦土抗战”,比较清晰地表明了他关于“焦土抗战”的观点;从他在任时暂缓炸毁钱塘江大桥、制止破坏杭州阴谋,到杭州沦陷前下令保全杭州城的“焦土抗战”实践,他因所倡导和界定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即“若定须自我焦土,仅以破坏重要军事设施为限”的“焦土抗战”,一度被视为“焦土抗战”的主流异见者。等到长沙城因执行“焦土抗战”而被“自我焚毁”后,国民党高层和知识界、舆论界在谴责长沙大火责任人时,纷纷反思而后赞同朱家骅的“焦土抗战”观点。可以说,朱家骅之“焦土抗战”观点和实践,贯穿了全面抗战初期中国“焦土抗战”论争与实践问题之始终。本文拟根据蒋介石日记、朱家骅档案等资料,以朱家骅为中心,对全面抗战初期国民党高层对“焦土抗战”的认知、分歧、实践与反思,作一系统探讨。
 
 
 
一、 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
 
 
 
  1937年11月26日,尚在杭城守土有责的浙江省主席朱家骅收到蒋介石电报,称:“兹为适应军事起见,仍调季宽兄主持浙政,已交院发表并促其即日就职。兄俟交代完毕后,请来中央相助,中意尚拟借重吾兄赴德以利外交也。”朱家骅接到此电令后,于第二天下午回电蒋介石,表示服从调任,待与黄绍竑交接完毕即履新,其电文称:“浙省为东南重寄,自应妙选将才,主持要政。且寇乱之际,人心不定,秩序安定,抚辑流亡,请再促季宽兄即日来杭,实为至要。职俟交代即讫,辄来中央,再求面示也。”同日,《东南日报》也刊登了“中央社”有关浙江省政府改组消息,“中央决定改组浙江省政府,任命黄绍竑、王先强、程远帆、许绍棣、伍廷飏、周象贤、朱孔阳、许蟠云为浙江省政府委员,并以黄绍竑兼任主席、王先强兼任民政厅长、程远帆兼任财政厅长、许绍棣兼任教育厅长、伍廷飏任建设厅长,又任命贺扬灵为秘书长”。从11月26日蒋介石电令抵达之时开始,朱家骅的浙江省主席任职进入倒计时。此时的朱家骅对于离浙履新,并无异议,并多次请蒋介石敦促黄绍竑尽早来杭州接任以便他能赴“中央”履新。
 
 
 
  11月28日《东南日报》刊登消息称,“浙省府自中央明令改组后,省府主席朱家骅,已去电欢迎新任主席黄绍竑,并询黄氏来浙接事日期”。11月29日消息称“新任黄主席到浙尚无确期”。12月1日,朱家骅经汉口的中英庚款董事会转给朱伯涛和傅斯年各一电报。在给朱伯涛的电文中,朱家骅说:“电悉,待新任到交卸后即离省。”在给傅斯年的电报中称:“黄尚未来,且无音讯。在此人心不定之时,又虽即离,待交卸后即赴湘。”朱家骅此刻系以“前主席”身份“坐镇危城”,一面继续执掌浙江省政,一面等待“交卸”,故“交卸后即离省”“交卸后即赴湘”也就成为当时他内心最诚实而急切的想法。黄绍竑也承认“命令发表之后,朱前任就有电报,催我赶快到杭接事”。在朱家骅不断催促下,12月3日消息称“新任浙主席黄绍竑,已于2日由武昌启程来浙就职,计程4日或5日可到杭”。12月4日晚十点,朱家骅给陈诚电报中说:“季宽兄武昌来电,称冬日启程来杭。……弟(6)日交代后拟赴京一行。”
 
 
 
  12月6日上午11时,朱家骅终于与黄绍竑完成浙江政务交接仪式。不过,此前强调“卸后履新”的朱家骅,在给蒋介石电报中表达了希望到雁荡山休养数周再履新的愿望。他说:“杭市情形转好,人心亦安,市面逐渐恢复。季宽兄今日9时至杭,11时交代清楚。职数月来力疾从公,疲乏已甚。近月为安定人心,仍携省府同人,坐镇杭城,未离半步,中间为运输财物等事,实费心力。拟赴雁荡稍事静养数周,再来叩谒。”第二天,他又向蒋梦麟等好友表达了暂赴浙东休养一事。他说:“弟自秋中胃疾剧发以来,迄未清泰。昨已交卸省事,拟赴浙东暂事休养。”对于“履新”工作,朱家骅表示些许担忧,说蒋介石“确有命赴德之意,但不详究竟。外交素非所长,恐难有补国事,将来能否接受,尚待考虑”。《东南日报》亦称:“朱前主席今后之出处问题,深为浙人士所系念。据确悉,中央对朱氏倚重甚殷,曾发表黄季宽氏继任省主席之前,以外交使命令朱氏担任,曾电征朱氏同意,大致欲令朱氏赴德一行。朱氏对此拟与中央商洽后再行决定。俟交卸后,朱氏闻欲赴天台雁岩小休,藉以稍纾勤倦。”
 
 
 
  从朱家骅给蒋介石和同僚友人的电报以及《东南日报》报道可知,“因病缓履”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胃病尚未完全康复,需要休养调理;第二,前途未卜,他需要时间斟酌考量。那么,这两点是否是朱家骅“缓履”的真正原因呢?笔者认为,“胃疾未愈”和“前途未卜”的确是朱家骅暂缓前往长沙或武汉履新职的原因,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朱家骅发现杭城的舆论和接任者黄绍竑对“焦土抗战”的看法与他大相径庭,他需要一段缓冲时间,为自己正名,为他所理解的“焦土抗战”正名。
 
 
 
  朱家骅正式离任前的12月2日和4日这两日《东南日报》上刊登了两篇涉及“焦土抗战”的文章。一篇是戴季陶在广西桂林发表的有关“焦土抗战”演说,强调“我国今日大难临头,吾人惟皆应加倍努力,长期对敌作焦土抗战,复兴中国”。另一篇系题为《为战局进一解》的社论,“为一般惶虑焦忧消极馁丧者进一解”,强调“4月以来南北各线之战争,均为各重要据点之争夺战……外表上,敌军似已实现其‘速战速决’之夸言,而我则几陷于一蹶不振之势。其实此乃肤浅之见,不知现代战争胜负之决定,绝非如此简单,而弱小民族对帝国主义之‘焦土抗战’,尤不能以少数据点争夺之得失,判定战局有利与不利之形势。盖既云‘焦土抗战’矣,则据点之撤退,必为焦土之牺牲,使敌得此焦土,虽费巨大之代价,而不必有预期之用处”。很显然,无论是戴季陶的演说还是《东南日报》的社论,都强调“焦土抗战”对中国抗战胜利的意义,强调“焦土抗战”可以消除“惶虑焦忧消极馁丧者”的顾虑,强调“焦土抗战”的实质是“为焦土牺牲,使敌虽得焦土而无用”。应该说,关于“焦土抗战”政策,这样的认知在当时是主流观点。对此,朱家骅虽然同意“焦土抗战”,但对“据点”争夺中“自我焦土以使敌人得据点而无用”这一观点,表示不能同意。那么,朱家骅关于“焦土抗战”的观点是什么呢?
 
 
 
  在1937年12月20日《东南日报》第2版中间位置,刊登了一篇题为《朱家骅播讲焦土抗战》的短文,其文如下:
 
 
 
  前浙江省府主席,于旬前在省府广播,题为《要说的几句话》,说自己在浙一年,毫无建树。次对抗战期中,一般人(一)慌张;(二)公私不分;(三)没有步骤;(四)缺少民族观念;(五)缺乏仁爱之心;(六)虚焦及脆弱;(七)缺乏责任心。次对焦土抗战有所解释,谓现在大家所听惯的是焦土抗战四个字,但是很多人是误解。焦土抗战是说:你把我们人民财产变成焦土,我们仍旧要抗战到底。并不是说,我们要把我们的人民财产弄成焦土,再与你们抗战。这两种绝对不同的意思,要是解释错误,所受的影响就很大。敌人在我们的境内作战,给他轰炸得已经够了,我们不好再把我们的财产,自己来毁灭,毁灭了的,不是自己的财力吗?
 
 
 
  《东南日报》刊登这篇讲话稿时内容详略安排颇有玄机。第一部分用“在浙一年,毫无建树”概括;第二部分以罗列一般人在抗战中的七种心绪名称概括;唯对第三部分“焦土抗战”,以几乎全部的篇幅都用来解释何谓真正的“焦土抗战”。朱家骅强调,“焦土抗战”虽然是人们“听惯”的词汇,但其内涵却被“误解”了。为此,他重新界定了“焦土抗战”,强调真正的“焦土抗战”是“抗战到底”的决心,以蒋介石倡导的“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不是盲目“牺牲到底”,即“自我焦土再行抗战”,而是“必要的牺牲”,即“因抗战而焦土”。朱家骅尤其强调这种“以珍惜人力物力为中心”的“焦土抗战”,符合蒋介石“苦心”,因此,各战区各省都应“上体”蒋介石的“用心”,而行真正的“焦土抗战”。
 
 
 
  这篇广播稿是在哪一天发表的呢?文末称“交卸完毕,就要离开放走了”,可知发表时间在12月6日前,但究竟是哪一天,仍需考证。由于《东南日报》刊登是节选,如果能找到广播稿全文,自然就清楚这篇朱家骅第一次详细解释“焦土抗战”的广播稿究竟发表于何时。遗憾的是,在朱家骅档案中并无这篇广播讲话稿。
 
 
 
  笔者查阅了浙江图书馆和浙江省档案馆馆藏所有这一时期的报刊,终于在目前仅留存“一天”(1937年12月9日)的《杭报》上,找到了朱家骅这一篇于12月5日所作的广播演讲稿。在这篇广播稿中,朱家骅首先用两段话评述自己主浙一年的得失及对浙江的感情,然后用整整一版10段文字畅谈抗战心态与心绪,最后3段话辨析“焦土抗战”内涵。他说:“还有一件比较重要的事体,虽然大家早已奉到明令,因为事体的重大,再来口头报告。”这件“比较重要的事体”即对“焦土抗战”的认知问题,其内容与12月20日《东南日报》刊登《朱家骅播讲焦土抗战》一文相同。这一篇于省主席职务交接前一天公开广播演讲的《要说的几句话》稿子,就是朱家骅的“离浙声明”。在“离浙声明”最后部分,朱家骅说:“暴敌已深入浙境了,杭嘉湖是最富庶的区域,现在已经摧残得够了。我们的税收,越发短少,同时我们的人民,越发痛苦了”,他希望“本省人民”能够“在仁民爱物的黄主席管理之下,渡过国难”。朱家骅用“仁民爱物”四字提醒浙江人民,提请黄绍竑在执行“焦土抗战”这一“明令”时,应注意“民力物力”。
 
 
 
  朱家骅为何认为他以“爱惜民力物力”为核心的“焦土抗战”观点是吻合蒋介石心意的,是蒋介石给他的“明令”?虽然未能在朱家骅档案中找到该“明令”,但在11月27日下午朱家骅给陈布雷和钱大钧的回电中却有蛛丝马迹。该电报称:顷奉蒋介石“厦秘厅电自当恪遵办理。弟意战区各省恐有同样情事,为保惜物力计”,“似亦应上体”蒋介石“之旨”,此与“民族前途问题,所关甚巨”,故“拟请兄参考此旨”,并检阅此前给蒋介石之祃电,“通令各省党政军机关”一体遵照执行。朱家骅这封电报虽然缺了“节开”这一相关内容,但如果将电报中所提及的“保惜物力”“战区各省”都有“同样情事”;且与“民族前途问题,所关甚巨”等内容与朱家骅12月5日“离浙声明”结合阅读,那么基本可以判定被划掉的内容、蒋介石的命令和朱家骅的“祃电”,都与当时甚嚣尘上的“焦土抗战”有关。首先,朱家骅所谓“战区各省恐有同样情事”指的是“自我焦土”这一做法。其次,朱家骅所谓蒋介石“之旨”,指“保惜人力物力为前提”。最后,朱家骅所谓“拟请兄参考此旨”具体指“保存元气”。正是在这样的判断下,朱家骅认为自己有关“焦土抗战”的界定是符合蒋介石的意思,是遵从蒋介石的“明令”。
 
 
 
  从时间上看,朱家骅这一公开播讲“焦土抗战”的“离浙声明”并非在“交卸日”,即12月6日刊登于《东南日报》这样的有影响力的大报上,而是等到12月9日朱家骅已前往雁荡山休养后才公开刊登于《杭报》这一地方报纸上。而等到12月20日《东南日报》节选他关于“焦土抗战”的“离浙声明”时,距离杭州沦陷已不足4天。在此前省主席离杭未离浙,现主席来浙未居杭的时空剧场中,前主席朱家骅“离浙声明”所彰显之“焦土抗战”认知与现任主席黄绍竑即将执行“自我焦土”之“焦土抗战”,形成鲜明对比。
 
 
 
  戴笠在12月21日电文中指出:“黄主席决焦土死守杭州。敌现增兵长安……杭州命运恐不出一周。”此时,据在杭州的传教士苏达立称:“12月22日,我们意识到杭州沦陷近在眼前。中国军队已经撤退到钱塘江南岸离城市几英里远的上游;政府官员及警察亦已离去,只有义勇救火队在维持市区治安。那天晚上中国人开始破坏设施和工厂,以免被敌人利用。摧毁工作开始于江上的一座浮桥,他们将烈性炸药装满一火车头,准备第二天一早就炸掉一座大型现代化发电厂。12月23日一整天,城市都混乱不堪,因为所有的商店都关门了。”另一名传教士万克礼在12月23日日记中写道:“他们的确是炸毁了发电厂的一部分,现在没有灯,也没有收音机可以听了。有人说渡轮码头也被炸了,但是我没有时间跑过去一探究竟。”也就是说,杭州沦陷前几天,接任朱家骅的黄绍竑,对杭州城实施了“焦土抗战”。钱塘江大桥、杭州电厂等民用和军用兼及的重点设施被“自我焦土”,而渡轮码头这样的民用生命通道,也在破坏之列。对此,黄绍竑回忆称:“后来我下令,如果各工厂不自动搬迁,我就派工兵来炸毁了……杭州经昌化到徽州……这条后方的道路也要破坏。心里终有些不以为然,这也许是对于自己曾费心建筑成的产物,有些不忍的感情包含在里面。但是感情是感情,命令是命令。遵从命令,就只好忍痛的把感情牺牲了!这条杭徽公路在这矛盾的心理之下就破坏了去,也可以说这是浙江公路大量破坏的开始。”陈训慈称黄绍竑“于军事主激进,但亦急躁。一月来浙战似无着效,而于地方爱护之念则甚薄”。
 
 
 
  概言之,在朱家骅接到调令前后,杭州已经开始弥漫“焦土抗战”的舆论氛围。到12月2日,尤其是12月4日《东南日报》发表社论文章,其主旨思想是实行“自我焦土再行抗战”这样的“焦土抗战”,朱家骅发现“许多人”误解“焦土抗战”的真正内涵。因此,在12月5日的“离浙声明”中,朱家骅首次明确解释他关于“焦土抗战”看法,十分清晰地区分了“战而焦土”与“自我焦土”这两种不同内涵的“焦土抗战”。在朱家骅看来,他所主张的“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战而焦土”的“焦土抗战”,是符合蒋介石心意的,而各战区其他长官,“曲解”了蒋介石的“明令”,也“误解”了朱家骅的“焦土抗战”观点。对于接任他的黄绍竑,朱家骅在“离浙声明”中本欲借蒋介石认同“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而让黄绍竑能够“仁民爱物”。但黄绍竑非但没有按照他在“离浙声明”中所期待的那样“仁民爱物”,反而施行“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显然,黄绍竑也是朱家骅所倡导的“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的曲解者和误解者。这些“误解”和“曲解”,令朱家骅困惑,无奈之下,他只能在“履新”途中一路解释他的“焦土抗战”。
 
 
 
二、 朱家骅履新途中论“焦土抗战”
 
 
 
  早在12月18日发给香港中国电报局局长李尚铭的电报中,朱家骅已经透露他将于1938年元旦后赴湘履新计划,他说:“在此休养颇见效,拟新年后赴湘。”1938年元旦伊始,朱家骅“东离浙境,经蒲城、建阳、抚州、南昌,4日到长沙,7日飞汉”,两次晋见蒋介石,“承嘱组参事室,相助设计政治外交经济等事”。另据陈布雷日记,1938年1月8日下午3时,“骝先来访,彼甫于昨日由南昌抵汉也”。1月10日,他“约骝先过武昌”,到蒋介石官邸,“骝先商参事室组织”。
 
 
 
  履新途中,朱家骅于1938年1月3日抵达南昌。据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日记,“晚约朱骝先便膳”,或许两人就是在晚餐时讨论过“焦土抗战”。熊式辉在江西所执行的“焦土抗战”,曾被改编为漫画,集中于三句话,即“不叫鬼子走我们的路;不叫鬼子们住我们的房屋;不叫鬼子们喝我们的水”。按照漫画和字面意思可知,熊式辉在江西执行的是“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1月4日,朱家骅抵达长沙,他与湖南省主席张治中亦有辩论“焦土抗战”。张治中称:“毁灭,这有什么了不得……我们正可以准备在这大毁灭之后,重新建造一个崭新的中国。……我军对于预定撤退的战略支点及重要城市之建筑物,施以破坏,免资敌用,原为作战上之必要,在各国战史上亦不乏先例。”可见张治中也是“自我焦土”式“焦土抗战”的拥护者。
 
 
 
  1938年1月13日朱家骅在给宁波专员徐士达的电报中说:“关于焦土抗战、游击二者,中央同志多有此感,正在力谋补救以纠正之而免自乱。安定人心,亦目前最要之事也。”在1月20日回复徐士达的电报中,朱家骅进一步说:“关于焦土战、游击战二者,弟此次所经各地无不详为解释,到此又发表谈话一则,期舆论方面,加予纠正。各地多有披露,不知浙省登载否?……然各地仍多误会,湘赣豫陕等省游击之风尤盛,闻淮南铁路敌军所至未及全线1/4,而所有路轨机头车辆及煤矿,竟已全部破坏,真是自乱与自取灭亡也!”朱家骅一路解释“焦土抗战”,但发现“各地仍多误会”,尤其在“湘赣豫陕等省”。缘何如此?与当时盛行的作为“主流意见”的“焦土抗战”认知有关。
 
 
 
  关于“焦土抗战”,李宗仁并非首创者。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不久,傅斯年就撰文称:“中日问题决无和平解决之望”,“对倭只有一条路,即一切都无顾忌,人人当求必死”。如为中国“整个前途计,北平的存毁是不值得半秒犹疑的”。北平的《世界日报》于1933年5月15日刊发了一篇题为《不惜“焦土”抵抗》的社论,指出在日军“侵略冀察,迫攻平津”之时,“吾人于此敢大声疾呼,请求政府为保持冀察,巩卫平津而实行焦土抵抗”,明确提出“焦土抗战”。此后,“焦土抗战”的流行,与李宗仁的不断宣讲关系密切,他说:“经过长时期的反复考虑和研究,我于1933年草拟了一篇讨论抗日战略计划的论文,名之曰《焦土抗战论》。‘焦土抗战’四字后来在抗战期间曾被广泛引用,成为一项最悲壮的抗日口号。我这篇论文便是这一口号的来源所自。
 
 
 
  李宗仁虽非“焦土抗战”最早的提出者,但却是影响最大的阐述者。仅从1936年4月到1937年10月,就笔者目力所及,李宗仁就发表了3篇文章、1封电报阐述其“焦土抗战”思想。在这些文章和电报中,李宗仁反复强调了“焦土抗战”的定义、举措和对中国抗战的意义。在1936年4月发表的《我对于中日问题的观察和主张》一文开篇,李宗仁就提出解决中日问题的关键在于动员全民族“化全国为焦土”以抵抗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态势。他说:“目前中国所最迫切需要者,为整个民族救亡问题,为争取中华民族自由平等,保卫中华民国领土主权之完整……本宁愿全国化为焦土,亦不屈服之决心,用大刀阔斧来答复侵略者。”在1936年12月发表的《民族复兴与焦土抗战》一文中,他认为“中华民族当前之绝大危机,不在于日本之不断侵略,而在于中国无止境之退让;不在于侵略者之不可抵抗或不能抵抗,而在于被侵略者之不抵抗”,因此,他强调“举国一致痛下决心,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国为焦土,以与侵略者作殊死之抗战”。在1937年7月20日的电报中,李宗仁向蒋介石“挥泪陈词”,称将以“焦土抗战,与敌偕亡之决心”,愿意“为国家民族争最后之生存而死”。在1937年10月发表的《焦土抗战的主张与实践》一文中,他再次强调“非实行焦土抗战,不足以救亡图存”的思想。
 
 
 
  李宗仁的叙述建构出他的“焦土抗战”思想。首先,“焦土抗战”是政治立场与对日态度问题,即它是针对不抵抗主义和等待国际社会援助论这两种论断,强调不惜牺牲一切都要坚决抗战;其次是如何进行焦土抗战,主张焦土抗战系一项中华民族团结一致,对日进行“全面抗战、攻击战和持久战”的过程;最后,所谓“焦土抗战”的终极手段是不惜牺牲一切,甚至自我焦土,也要与敌同归于尽,玉石俱焚。李宗仁“焦土抗战”得到了白崇禧和其他桂系成员认同,他们的文章大多收录于周焕编《李宗仁将军言论:焦土抗战》一书,形成所谓“焦土抗战”主流意见者。例如,粟豁蒙认为“我们这里所谓焦土,不仅是指敌人炮火之下所成的焦土,而且是指我们自动对于我们军队将要撤退的地方付之一炬的焦土”。
 
 
 
  与作为“主流意见”的桂系观点相比,朱家骅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显得保守,甚至在实践过程中有“资敌”风险,也因此被桂系视为“焦土抗战”的“主流异见者”。在当时,只有汪精卫的观点与朱家骅比较接近。在汪精卫看来,焦土抗战这个词,其意应该是:“人人以必死之决心,尽可能的努力,敌人来犯,把人力、物力悉数使用,以与之抗。虽至人人皆成齑粉,物物皆化灰烬,亦所不辞。这意义是极严肃的,同时是极正确的。……但是我们必须认识清楚,所谓焦土战者,是因战而至于焦土,绝不是不战,更绝不是即使不战也要焦土。由前之说,是焦土战;由后之说,是不战而焦土,二说绝不相同,不可混为一谈。”
 
 
 
  胡颂平认为汪精卫的“焦土抗战”观点受朱家骅影响,也是对朱家骅观点的响应。他在《朱家骅年谱》中说:“阴历元旦从丽水出发,第3天到了南昌。先生和江西省主席熊式辉大谈其焦土抗战之不当。第4天到了长沙,又对湖南省主席张治中谈焦土抗战政策的不对。第5天飞到汉口,发表坚决反对焦土抗战政策的谈话。隔了一天,汪兆铭在《中央日报》上作了1篇社论响应先生的谈话,从此一般的观念有点改变了。”前文已论及朱家骅在雁荡山疗养20余天后,于1938年元旦从丽水出发开始履新,沿途经过江西南昌、湖南长沙,抵达湖北汉口,一路上与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湖南省主席张治中等执行“焦土抗战”的“军事将领”解释他所界定的“焦土抗战”,以纠正当时主流的“自我焦土”观点。1月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朱家骅再次公开发表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才契合中央意旨,而“自我焦土”为特征的所谓主流的“焦土抗战”实际是“误解”的观点。他说,此种误解“实属曲解中央之意旨;此种误解,深入人心,且正传播无巳,而距中央较远地方尤甚。望舆论界共起纠正,国家民族,实利赖之”。第二天,汪精卫以“如何使用民力”为主题,在《中央日报》公开发文响应朱家骅观点,并很快被《东方杂志》《抗敌先锋》《中山周报》《民意》《新闻杂志》《湖北省政府公报》等10余种报刊转发,引起舆论一定程度的关注。
 
 
 
  而所谓汪精卫受朱家骅启发,应该指朱家骅在1938年1月11日采访讲话基础上形成之《对于焦土抗战与游击战之感想》一文,文中说:
 
 
 
  本人对此次抗战感想甚多,姑将目前有一部人所误解之两点提出一说,盖与国家民族生存问题所关甚大也。(一)焦土抗战者,系“即使敌人将我州邑摧为焦土,我仍悉力抗战”之谓。此乃吾人应具抗战之决心,必如是而后可以获得最后之胜利。但有人颇多误解。军队撤退时,往往将当地所有无关军事之建设及民间财物予以毁坏,并不为沦入战区同胞着想,不知胜败为兵家常事,战事必有进退。世人恒言“坚壁清野”,此次抗战,在文物繁盛、人口稠密之区,实属无野可清!今日交通便利,岂能以此制敌?且以我中国民族之伟大,我军攻入敌境,对敌国文物建设尚不摧伤其一草一木,决不效敌人在我境内之随处焚杀。倘以敌之将施我者自施,使他日规复失地时无可凭藉;而受难者但见自己摧毁,影响其生存,若敌人施以虚伪之小惠,人心为之转移,尤可痛心。此不能不顾虑者也。
 
 
 
  在这篇文章中,朱家骅再次重申其“焦土抗战”观点。第一,“焦土抗战”的涵义是“战至焦土而尤战”;第二,“坚壁清野”式的“自我焦土”并非真正的“焦土抗战”,舆论甚至军政官员对此多有“误解”;第三,朱家骅特别强调慎用“自我焦土”之“焦土抗战”,因为这种策略容易导致“人心为之转移”的不良后果。尤为重要者,朱家骅在这篇文章中较此前思想有新的发展,即他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出发点,进一步阐明“误解”焦土抗战的不良后果是“人心为之转移”。
 
 
 
  在朱家骅作出“自我焦土”是一种“自乱与自取灭亡”判断后10个月左右,湖南省主席张治中治下的长沙城就因“自我焦土”而被焚于一旦。一时间,舆论和军政当局纷纷反思,呼吁“回到朱家骅观点”。朱家骅的一路“解释”并未白费,但付出的代价却是一座城市的牺牲。与长沙城被“自我焦土”焚毁不同,杭州城却因朱家骅的“焦土抗战”而得以保全。
 
 
 
三、 两种“焦土抗战”的实践
 
 
 
  11月5日日军金山卫登陆后,淞沪抗战局势突变,上海、南京危在旦夕,杭州亦不复稳定,陷入慌乱。朱家骅在给傅斯年电报中称:“5日敌入浙境,继以沪战败北。30日嘉兴又败。散兵骚扰,加之湖州告急,杭市震动,全省受其影响。弟力持镇定,一面先将中央与地方财物运出,仍坐镇危城。”坐镇危城的朱家骅,于11月5日至12月6日,守土有责,一方面密切关注浙江战局演变,策划“中央与地方财物运出”。如11月14日给陈果夫电文中,朱家骅说:“弟尚坐镇危城,至万不得已时,决暂将省会迁金华。重要物件,顷已过江;中央机关,亦嘱同样办理;车机车辆,亦嘱其过江矣。”另一方面,他“爱惜民力物力”,拒绝执行“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
 
 
 
  朱家骅在浙江省主席任上有无拒绝执行“焦土抗战”?阮毅成在1980年撰文回忆了朱家骅力保杭州城事。1985年,胡颂平和杨仲揆分别撰文指出:日军金山卫登陆后,杭嘉湖局势急转直下,陷入混乱。杭州守军第十集团军刘建绪部之第六十三师曾奉命掘毁钱塘江堤,试图以水堵住日军。“朱骝先知道这件事,立即电令停止决堤”,同时电请蒋介石“严令制止”,蒋介石“卒依所请,保全了2省8府人命财产的惨重损失”。11月14日后又采取措施,稳定杭州局势,并于11月20日左右制止炸毁钱塘江大桥。在11月24日左右,严令禁止破坏杭州城。在12月9日离开杭州前,密令周象贤、赵龙文、罗霞天和宣铁吾4人勿在杭州执行“焦土抗战”。2004年赖志伟据杨仲揆之研究成果,参考朱家骅档案,称:“焦土作战是蒋介石首先提出的,朱家骅却明确地反对。这种公然对抗蒋介石抗日政策的举动,不但没有受到蒋介石的训斥,反而受到蒋介石的赞赏,因为在蒋介石看来,朱家骅是很会运用权变的政治人物”,由此,“朱家骅被蒋介石委以重任”,在担任一段时间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后,便出任国民党中央秘书长“这一至关重大的职务”,成为蒋介石“得心应手的心腹幕僚”。
 
 
 
  据胡颂平、杨仲揆和赖志伟3人之研究,朱家骅在卸任浙江省主席一职前后确有拒绝执行“焦土抗战”举措。遗憾的是,胡颂平和杨仲揆并未注明所据史料,而赖志伟所参考引用之朱家骅档案,笔者未能查到。故就朱家骅拒绝“焦土抗战”力保杭州城之事,只能用相关史料作一旁证。首先,关于朱家骅阻止掘毁钱塘江堤,保护包括杭州城在内的2省8府免遭“自我焦土”一事,前引12月5日朱家骅“离浙声明”中称蒋介石“来电对于海塘、民用财物、民营电厂、船舶等等,都要设法保存,不要毁坏”可为佐证。其次,对于缓炸钱塘江大桥事,茅以升和阮毅成回忆录提供了确切证据。
 
 
 
  据茅以升回忆,在朱家骅接到调令前10天,即1937年11月16日下午,军方“因敌军逼近杭州”,命令南京工兵学校丁教官和茅以升负责的钱塘江大桥桥工处“协同处理”,于11月17日“炸毁钱塘江桥”。茅以升以桥工处“归铁道部和浙江省政府会同管辖的,现在铁道部并无炸桥命令,至少也要有浙江省政府命令”为由,征求朱家骅意见。朱家骅“觉得这时炸桥太早,而且杭州撤退事务还未办完,铁道部方面也正需用大桥”,商量“延迟几天再说,南京方面由他负责去解释”。朱家骅认为炸桥进行“焦土抗战”,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即便有被日军“空袭”威胁,也不能由自己先行炸毁。朱家骅甚至说愿意为此“负责”,向中央“解释”。阮毅成称“军方要将钱江大桥,完全破坏,以免为敌军利用渡江”,朱家骅对于工兵团团长杨鲁豫(澍松)所携“即刻到杭,即刻炸毁,即刻返京复命”命令,“力持不可”,称“建桥不易,抗战终必将胜利,我方亦必须复员。大桥完成尚不足三个月,如彻底炸毁,此后将无力修复。只须炸毁桥墩一二座,使敌方无法利用通车,即已达到阻止敌人前进之目的”。几经往返磋商,军方始同意炸毁大桥中间桥墩二座。11月17日清晨,“埋药完毕”,茅以升“忽然接到浙江省政府命令,叫把大桥公路立即开放通车”。可见,朱家骅不希望提前炸毁钱塘江大桥,既有军事考虑,更是为给杭州逃难民众留下一座“生命桥”。
 
 
 
  最后,对于11月18日到12月9日离杭前朱家骅数次密令保护杭州城事,从朱家骅档案中也可寻得一些蛛丝马迹。11月18日下午7点,朱家骅发给杭立武的电报中称:“南市、浦东毁灭大半,苏州城中心区已成焦土,松、太、嘉三属各县城镇乡情形亦同,如嘉善城被敌机轰炸,4日投弹2000,全城已平,烧杀之酷甚,古今中外无”,朱家骅认为此惨无人道状况“须对外宣传”,以引起关注。11月19日浙江省保安处处长兼杭州警备司令宣铁吾向朱家骅报告,“前线通敌各公路桥梁多已奉命破坏,我军进退均极感困难”,这使得朱家骅对于战区“公路桥梁”自我焦土造成的“进退困难”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即破坏“通敌各公路桥梁”亦会造成己方不便,系“自乱与自取灭亡”。
 
 
 
  此后,朱家骅在给蒋介石电报中称:“吴兴自21日起敌机轰炸;22日数度轰炸,最多者凡20余架;23日晨起,状况不明,因自莫干山至吴兴间,电杆被坏者凡30余处……阵线已逼近杭市。关于中央地方财物,先已陆续运出。职以军心涣散,士无斗志,故迟迟不离杭城,思有补于万一。”据竺可桢日记,11月25日杭州前线已至临安,“杭州如日军欲取,数小时可到。现惟朱骝先暂维治安,赵龙文亦在”。正是在11月24—25日,有人向朱家骅汇报,“说市内有人划好了地区,贴上了符号,准备了火油木材等放火材料,预备把杭州烧掉”,朱家骅“一向坚决抗日的,但是反对焦土政策。他认为一个地方不得已失守了,这个地方上的人民财产还是我们中国的。我们总有回来的一天。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城市付之一炬,受损害的还是自己的人民”,于是,朱家骅“亲自到市区查明确定是从上海来的别动队干的,立刻严令制止了”。11月26日,他在给蒋介石电文中称“杭徽公路,遵命今夜起彻底破坏”,“临电不胜哀感”,对执行“自我焦土”之破坏感到十分惋惜。11月27日,朱家骅给蒋介石电报,称“各地人民见交通之破坏,深怵于暴敌之残酷,转徙一空”,在另一份电报中提请陈布雷和钱大钧“为保惜物力计”和“民族前途”,转请蒋介石禁令各战区实行“自我焦土”之焦土抗战。
 
 
 
  1937年12月初,朱家骅与黄绍竑交接完毕,准备赴雁荡山休养。临行前,他对杭州市市长周象贤、省会警察局长赵龙文、省府委员罗霞天、保安处长宣铁吾4人说:“外边焦土抗战的风气很盛,一旦杭州撤退时,你们一定要防止。”第2年夏天赵龙文到汉口来看朱家骅时谈起,“果然黄绍竑离开省会时下了命令,要在敌军到达之前把杭州全市烧去”,但他“想起主席临别的赠言,自己也不忍下手,所以没有执行这个命令,也算对得住地方了”。此事与戴笠致蒋介石的两封电报内容基本符合。
 
 
 
  戴笠在1937年12月20日致蒋介石电报,“顷据赵龙文同志报称,黄主席原秘嘱赵于撤退杭州时,令警察将杭州公私建筑一律焚毁,实行焦土政策。本日上午赵以杭州60万市民现留杭者尚有20余万,均属贫苦阶级,不能离去。如将杭市房屋一律焚毁,则此20余万生灵将无居处为词,请黄主席考虑。黄主席已允作罢,惟对于杭州电厂、钱江大桥等破坏已准备完妥”。在第2天电报中,戴笠表示说:“黄主席已决定焦土政策,于将来撤退时,将一切公私建筑尽行烧毁,以免资敌。生意杭州除电厂与钱江大桥及笕桥飞机场应尽量破坏外,其它公私建筑似无破坏必要。”对于黄绍竑制定的这样一种“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执行情况,戴笠的电报证实赵龙文非但拒绝执行黄绍竑“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反而规劝黄绍竑“爱惜民力物力”,若到万不得已必须“自我焦土”,也只能破坏重要的军事设施。赵龙文的认知与朱家骅高度一致,可以判定是朱家骅离杭前对赵龙文的交代。
 
 
 
  一言以蔽之,从1937年11月5日日军金山卫登陆到12月24日杭州沦陷为止,朱家骅奉行“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力保杭州城避免毁于黄绍竑等推行的“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杭州蕙兰中学校长葛烈腾称,12月22日夜里,“有人点火烧了军队仓库、兵营、机场等存留的设施以及城外一些对侵略者还有用的建筑”;12月23日“一清早,我们就被隆隆的爆炸声所惊醒,不久得知,电厂被炸毁了……钱塘江上的码头和浮桥也都被拆毁,漂浮在水面上,或成为废墟,人们已经没法从那儿渡江了”。而此前,“因大桥的延期炸毁,使无数的人民、物资、车辆,得以安全通过,撤到后方”。朱家骅的坚持保全了一座历史名城,张治中的坚持却毁掉了另一座名城——长沙城,“焦土抗战”也因而成为中国抗战之殇。
 
 
 
  有关“长沙大火”,在当事人长沙警备司令酆悌的日记发现之前,依赖较多的史料是张治中的回忆录,本文主要引用长沙大火的直接当事人酆悌之日记,对“长沙大火”作一个概述。酆悌有关“长沙大火”的三天日记如下:
 
 
 
  11月12日日记:“下午主席召余与徐与可商谈,准备破坏长沙,成一片焦土问题。主席谓:奉委座电令‘长沙失陷,应焚毁。’主席唯恐办得不彻底,故一再慎选指挥人员及执行者。初余提出之人选及执行者,渠不同意。后彼亲自决定,以警备团徐团长昆为总指挥,以该团长所部士兵组成3人1组,共百组担任此种任务。余等辞退,即召徐商讨,告其准备动手时,应以放紧急警报,奉主席最后命令,始执行。不料当晚2时半突然起火,四处大火封街。余得报告,深为骇怪,几不得出,秩序大乱。警察宪兵,均全部逃走。”
 
  11月13日日记:“今晨火势更大,烟火迷天,闻全城已毁2/3。今日谒陈司令长官辞修,被其当面责备,盖其未明余之处境与责任也。余申告系奉命准备,但不料突然起火,似为另一组织发动者,盖余责任所在,自难逃其咎,部队非余训练,仅系指挥他人者……张主席以电呈委座之稿示余、徐与可,以责任似为之诿卸于我。”
 
  11月14日日记:“巡视被灾区域,颓垣败砾,火焰未尽,难民伤兵,呼天抢地,目不忍视。余出15元以济难民。然余方寸实痛苦万分,恨不能自杀,以尽良心之自裁耳。然而余观疮痍痛心之状,实较人为难过也。张主席接陈司令长官电话,委座来电,谓不能冤某,应查明。其实此事之错误,在时间上之迟早发生影响。否则,当敌人陷长沙时举行之,则达成任务殊大。然部队误事,亦证训练不够,徐与可应负责也。”
 
 
 
  从酆悌日记看,第一,在长沙进行“焦土抗战”系蒋介石给湖南省主席张治中电令的既定作战方案。第二,张治中根据蒋介石电令要求制定了将长沙“全城焚毁”之“焦土抗战”计划。第三,长沙“焦土抗战”作战实际执行者为警备团团长徐昆。第四,长沙大火系错误的时间在错误的地点发生的一场错误的悲剧。
 
 
 
  长沙大火发生后,举国震惊。1938年11月14日美联社刊发新闻称:“长沙发生空前大火,全市几尽遭焚,如此实为中国实行焦土政策之准备,虽丧失整个城市,亦所不惜。”国民党高层纷纷发表己见,由“长沙大火”而反思“焦土抗战”战略。蒋介石作为政府最高领导,无论张治中所谓的电报是否存在,他都是长沙大火最主要的责任人,因此,他的反思尤为重要。
 
 
 
  蒋介石本人关于“焦土抗战”,并没有专门的言论,甚至基本不提“焦土抗战”一词。在长沙大火前半个月左右,1938年10月底,蒋介石就《告国民书》中有关“焦土抗战”一节发电报咨询汪精卫意见时说:“《告国民书》(即非焦土亦成空城)句之下另加如下一段(自今以往,全面抗战日益发展,而我军一切行动,进战退守不惟一无拘束,而且能处处立于主动地位,自由处置矣,不仅使敌军被占之区一无所用,而且使之一无所有。昔则使之深陷泥潭不能自拔,今则使之步步荆棘,葬身无地矣),其文字如不妥,请汪先生修正而勿失其语意可也。”汪精卫回电蒋介石:“此次广州放弃时,纵火焚烧,除军事设备外,民居、商店亦一律被毁。虽云不以资敌,然民怨已深,将来沦陷区内之工作必受影响。利害相权,利少害多。《告国民书》中焦土一段,应否注意及此,稍加分别。谨陈管见,以备裁夺。”汪精卫对“焦土抗战”的态度非常明确,他坚决反对广州撤退时“自我焦土”的做法,认为这种做法“利少害多”,容易导致“民怨已深,将来沦陷区内之工作必受影响”。而蒋介石的电文和日记虽然表现出对“自我焦土”提法的谨慎态度,但从他的军事实践和内心思想来看,其实并不排斥“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长沙大火前,蒋介石甚至基于武汉撤退经验,对长沙沦陷前以“自我焦土”阻止日军策略作了布置。
 
 
 
  长沙大火发生后,万耀煌日记中记录了第九战区第一兵团总司令薛岳对长沙大火起因的看法,他“私疑此等大事非奉意旨,谁也不敢,我守武汉时即奉有意旨,但只作准备等候时机而已。长沙焚毁,恐亦有类似之事”。按照薛岳的看法,长沙大火系“奉意旨”的结果。当时,唯有蒋介石有权下此“意旨”,这似乎表明张治中所宣称的长沙大火系执行蒋介石“文电”一事属实。戴笠称他于11月11日下午与酆悌在车站会面“询及万一我军放弃长沙时,对长沙之破坏工作有无准备”时,酆悌回答“此事已有计划并已准备一切矣”。徐永昌日记称“12日午前10时”,蒋介石“有电与张主席,令于长沙不能守时即放火烧毁之”。钱大钧11月16日抵达长沙后即到张治中官邸,“据文白言,12日前后得蔚文电话”及蒋介石“限一小时到之电报,即召集会议,规定敌占汨罗后,纵火焚烧”。
 
 
 
  种种迹象表明,长沙大火系蒋介石据武汉撤退时执行“自我焦土”成功阻敌经验而下的命令。因此,当长沙大火发生时,蒋介石认为“过”不在焦土抗战政策,而在“焦土抗战”执行者“不力”。他说:“长沙城发火,焚毁甚惨,闻之心痛。地方人员之不力,殊为浩叹。如武汉非由自我主持至最后一日,出此意外,则更贻笑中外,幸而武汉撤退秩序整然,更觉自慰也。”在两天后的日记中,蒋介石再次称:“长沙焚毁,不仅影响于前方军事,而且影响于将来政治更大。文白不知责任所在,犹以为普通罪过,尚思推诿卸责,此表示无胆无知之事小,而对于革命与廉耻之事大!”在蒋介石看来,如果长沙城执行“自我焦土”的张治中能够如他在武汉撤退时指挥“自我焦土”那样,就完全不会发生这场悲剧。
 
 
 
  除蒋介石外,汪精卫、孔祥熙、陈诚、王世杰等国民党高层,也对长沙大火与“焦土抗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王世杰称:“长沙大火,显系我军事机关预定行动。燃烧范围之广,中外骇然。即长沙对岸之湖南大学等校舍,亦被烧毁,尤为可骇。湘人之在渝者闻甚愤慨,至以‘不抗战而焦土’责备守军。守军之撤退,或为军略上之必要,肆意纵烧,甚至并学校文化机关亦在其列,似无可恕。”陈诚于11月17日称:“此次长沙有计划有组织之暴行,其惨状令人闻而心酸,何况目睹?影响所及,足使军心动摇,民众失望,显可成为抗战之危机。”在另一处,陈诚再次强调:“本来第二期抗战开始之前,确实有人提出过‘焦土政策’的,以为这才是粉碎敌人‘以战养战’毒计的根本办法。焦土政策也可以说是‘坚壁清野’之一道。而所谓坚壁清野,中国战史上有过,外国战史上也有过,本不足为奇。不过问题的关键,是在应当如何实施上面。……如仅仅为了坚壁清野之名而放火烧城,并不计较有无成效,致使万万千千无辜的人民做毫无代价的牺牲,这就谈不到什么计划或政策了,而是一种无可原恕的残暴。”11月22日孔祥熙致蒋介石电报中称:“文(12)日岳阳始陷,元(13)晨长沙即自焚毁,此间人士颇多怨望,尤以湘籍诸人为最。窃意破坏办法,似应限于有关军事之设备而足以资敌者。今敌在300里以外,即将名城毁为焦土,地方负责人员,殊为鲁莽。”汪精卫于11月23日说:“因误解焦土抗战,而至于将长沙付之一炬,是极可痛心的事。”在11月25日的国民参政会上,汪精卫再次强调:“至于因战略关系而放弃某一地方的时候,则必须根据军事常识,分别加以破坏。例如军事建筑及军用品,必须破坏;又如道路桥梁及交通器材,亦必须破坏;至于民居商店及粮食等等,则要看情形,为走不动的民众打算,尤其是都市人口众多,更不可鲁莽从事。此次政府及各界民众,对于长沙事件,均极痛心,惩前毖后,对于焦土名词之误解及滥用,应加倍注意。”
 
 
 
  其他人员,如熊式辉说,“长沙大火,闻为实行‘焦土政策’,免以资敌”。前湖北省主席何成浚称:“焦土抗战一语不可误解,所谓‘焦土’系因‘抗战’坚守争〔阵〕地而不移退,不屈服,以至人物皆毁,非先毁了等敌人来。”王子壮也在日记中称:“本来,根据军事当局之意见,重要城市及与军事有关之设备于放弃时应予破坏,以免资敌。特此次地方负责者误听谣言,以准备为行动,不得不予处罚,是破坏之意。”
 
 
 
  长沙大火发生后,国民党高层对“焦土抗战”的反思,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原先主张“自我焦土”的桂系在长沙大火后集体失声;第二,综合汪精卫、孔祥熙、陈诚、王世杰、钱大钧、王子壮等国民党高层在长沙大火后对“焦土抗战”的认知,发现他们都不约而同转向朱家骅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杭州城与长沙城,一存一毁,前者因朱家骅叮嘱赵龙文等执行其“焦土抗战”而得以保全;后者因张治中执行“自我焦土”之“焦土抗战”而毁于一炬。“战而焦土与自我焦土”两种“焦土抗战”实践,在杭州和长沙两座城市结出了不同的果子,归宿自然也不同。
 
 
 
四、 朱家骅“焦土抗战”主张之价值
 
 
 
  抗日战争爆发后,对于落后国家如何抵抗武力先进国家的入侵并战胜之,当时中国的军政当局和舆论界不约而同想到借鉴世界战争史上俄国战胜拿破仑的“莫斯科公式”——俄国在法军抵达莫斯科前“自我焦土”,令拿破仑无法得到可资利用的任何物资。罗家伦说:“说到焦土抗战,大家一开口便举俄国人当年火烧莫斯科以阻止拿破仑大军这件事为例。火烧莫斯科致败拿破仑仿佛是一个迷信,是一个护符!”卢逮曾也强调,“这件史实也就常留印象于近百年来全世界上怀抱雄心的武人脑海”,他们“赞叹憧憬而受了它的遗害”。
 
 
 
  在军政界,余汉谋1936年11月就曾提议,要对日“焦土抗战,作最后之牺牲”。徐永昌日记中记载:“在保定时,政训主任徐君主焦土政策……在南京时,熊天翼亦主张焦土移民云云。是主此者当不止于徐、熊矣。”戴笠也曾按照“莫斯科公式”批评九江之国民党“党政军警对政府坚壁清野、焦土抗战之政策未能贯彻施行”,令九江市民“受敌利诱”,“以致资敌利用也”。在知识界、舆论界,很多人亦持此说。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有人撰文称:“我们的生路只有抗战,只有焦土抗战!”郑振铎也说:“决不留一片瓦,一块可庇风雨的小屋给敌人们占领去!”方秋苇根据当时流行的各种“焦土抗战”论述,总结出4条依据:“第一,认为中国对日作战,最好学习俄国人1812年粉碎拿破仑企图征俄之战的经验,并且说日寇走的是‘拿破仑之略’,这就是说只要我们学习俄国人火烧莫斯科的焦土政策,日寇就会在中国倾覆。第二,认为中国对日作战,必须全国实行游击战,并且说游击战为被压迫民族唯一的战术,游击战之主要策略,即城市乡村之焚毁,以阻敌人,以困敌人。第三,认为中国对日作战,必须实行坚壁清野,而实行坚壁清野即为焦土抗战,因坚壁必须焦土,清野亦须焦土。第四,认为中国对日作战,必须化全国为焦土对敌作战,使敌人纵得中国亦无用。”
 
 
 
  当军政界和知识界、舆论界都将“自我焦土”之“莫斯科公式”视作落后国家抵御侵略的主流意见时,坐镇杭城的浙江省主席朱家骅,却在1937年11月5日至12月6日间提出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并在实践中阻止守军决堤钱塘江海塘以堵日军、阻止南京派来工兵提前炸毁钱塘江大桥、阻止上海派来之别动队焚毁杭州城等“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而就在此期间,随着11月12日上海沦陷,淞沪会战失利,南京危在旦夕,议和说又开始大行其道,甚至有转为“求和”之势。对此,蒋介石非常不满,于11月20日晚“叹曰:老派与文人,心皆动摇,主张求和,彼不知此时求和,乃为降服,而非合议也。”第二天“又叹曰:文人老朽,以军事失利,皆倡和议,而高级将领,亦有丧胆落魄而望和者。呜呼!若辈竟无革命精神若此!究不知其昔日倡言抗战之为何也?”在蒋介石看来,所谓“革命精神”,在于“有进无退”“使得勇敢的可以放心,怕死的要退也不敢退”;在于“牺牲到底、抗战到底”,“拼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生存”;在于“抗倭必须到底,不背初衷,则虽败亦成”。这样一种抗战的“革命精神”,与李宗仁为代表的桂系和一般舆论界所主张“自我焦土”的“莫斯科公式”这种“焦土抗战”的主流观点十分契合。为消解“老派、文人和高级将领”中弥漫的“降服议和”论调,蒋介石从11月中旬开始“以武将换文人”,调整长江下游各省主席职位。坚持抗战,守土有责的“文人”朱家骅,本不在蒋介石的调整名单上,但到11月下旬,最终还是被黄绍竑所取代,原因何在?笔者认为与这期间朱家骅的“焦土抗战”认知和实践有关。
 
 
 
  11月13日蒋介石日记“下周预定表”显示,“一、发表各省主席:湘陈果夫、苏顾祝同、皖张文白、鄂贺耀祖、豫蒋作宾、黔吴达铨。调何健为浙赣绥靖主任”。11月18日蒋介石“拟调何键为第三战区副长官,委陈果夫为湘主席,张治中为皖主席或黄季宽,委何雪竹为鄂主席”,11月20日蒋介石发表“湘皖黔各主席命令”。上述调整,朱家骅均不在列。等到11月20日晚和11月21日连续两天“叹息”文人老朽甚至某些高级将领丧失“革命精神”后,蒋介石于11月24日“预定:一、任宋子文为粤主席,黄绍竑为浙主席,顾祝同为苏主席”。黄绍竑在回忆录中解释蒋介石让他接替朱家骅重任浙江省主席的原因,“因为当时长江下游各省正当军事要冲,为使军事便利起见,都调换军人充当省主席,江苏的陈果夫换了顾墨三,安徽的蒋雨岩换了李德邻,浙江的朱骝先换了我。这是当时各省人事重大的变动”。笔者认为,朱家骅的“文人”身份及作为焦土抗战的“主流异见者”,且又拒绝执行“自我焦土”,是其最终被力主“自我焦土”的黄绍竑取代的重要原因。从11月26日接到调令到12月5日发表“离浙声明”首谈“焦土抗战”,从12月6日完成交接后赴雁荡山休养到12月24日杭州沦陷前明令赵龙文等拒绝执行黄绍竑“自我焦土”的焦土抗战,从1938年1月1日开始在履新途中一路解释“焦土抗战”,到1月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公开宣传他的“焦土抗战”论,朱家骅一以贯之提倡并执行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
 
 
 
  阮毅成称朱家骅保全杭州城之“焦土抗战”,“为国家保全了很多的元气,为抗战增加了极大的潜力”。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沙大火酿成了悲剧,被自我焚成一片焦土。胡颂平称,长沙大火,这是张治中不听朱家骅劝告的结果。张治中认为长沙大火是奉命行事,他于11月13日“元电”中称“奉委座文侍参电,令于长沙失陷时,务将全市焚毁。”蒋介石虽然认为“长沙焚毁,精神上之打击,十百倍于战败之痛苦,可耻可悲,莫甚于此也”,但由于“文侍参电”确实存在,故他在处置长沙大火责任人时,不得不包庇张治中。
 
 
 
  1938年11月20日,蒋介石致电行政院长孔祥熙,并请将电报转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公布了他关于长沙大火原因、善后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首当其冲的责任人张治中“革职留任,责成善后,以观后效”,而长沙警备司令酆悌、警备第二团团长徐崑和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3位直接当事人被枪毙。该电文如下:
 
 
 
  查我军对于重要城市与军事有关建筑物,施行破坏,免资敌用,原为作战上之必要。长沙既临战区,事前准备,亦为当然之事。乃地方军警当局于我军放弃岳州时,即信谣言,惊慌躁切,将准备工作变为行动。同时一部民众鉴于敌机轰炸平江、岳州、通城等县之残酷,激于民族义愤,以为敌寇将至,不如先行自行焚其室,遂至一处起火,到处发动,波及民居,不可收拾。灾情之重,损失之巨,中正亲临视察,实深怆痛。而中正到长沙后,即一面遴员派队分别收容,救济难民,恢复秩序及交通通信,一面彻查肇事祸首,交由军法会审。查长沙警备司令酆悌、警备第二团团长徐崑,误信谣言,惊慌躁切,辱职殃民,罪无可逭;省会警察局长文重孚,未奉命令,放弃职守,均经本会高等军法会审,判处死刑。业经发交株长警备司令部,依法执行在案。又湖南省政府张治中,用人失察,防范疏忽,请予革职留任,责成善后,以观后效。保安处长徐权惊惶失措,摇动人心,业令革职查办。
 
 
 
  从电文内容看,笔者觉得最重要者不在于长沙大火责任人的处置,而是蒋介石界定了“焦土抗战”的内容,即将“焦土抗战”界定在朱家骅始终如一强调的范围内——“对重要城市与军事有关建筑物,施行破坏,免资敌用”,表明蒋介石关于“焦土抗战”的认知最终回到朱家骅以“爱惜民力物力”为前提的“焦土抗战”。除蒋介石外,其他国民党高层,无论是军方的陈诚、顾祝同等,还是孔祥熙、王世杰等文官,也都发表了总结长沙大火教训,反思“焦土抗战”政策的言论。
 
 
 
  与国民党其他高层慎用“莫斯科公式”,回到朱家骅观点,坚持抗战到底不同,汪精卫在反思中却逐渐偏离轨道,从主张慎用“自我焦土”转向“决策权力”追求,从坚持抗战转向“议和”叛国。他在1938年12月6日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谷正纲函电中说:“弟无此权力,兄所深悉。惟对于国事心所谓危,不能不言,曲解谩骂,只有听之。今年1月12日《如何使用民力》一文,及1月23日在乡政训练班演词,如读者稍有留意,何至演出长沙放火事件?”汪精卫在电文中抱怨“无此权力”,强调“如读者稍有留意”,表明他在长沙大火后心态失衡,权欲熏心,逐渐迷失自我,幻想由他主导,通过对日“议和”重获“和平”。12月23日,汪精卫在致郭泰祺电文中说:“日方所提尚非亡国条件,应据以交涉而杜共祸。拟以去就向中央力争谋和平,故暂离渝。”12月29日,汪精卫在香港发表“艳电”,公然叛国。
 
 
 
  长沙大火发生后,知识界、舆论界也发现“莫斯科公式”有许多可商榷之处。如罗家伦说:“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把流行的错误观念矫正,把焦土抗战的意义予以正确的诠释,才可以收到亡羊补牢的实效……我认为我们在交通较便的地方作焦土抗战,要具有以下四个正确的观念:第一,因抗战而致焦土;第二,先抗战而后焦土;第三,军事设备由我们使其为焦土;第四,人民财产宁任敌人使其为焦土。”再如方秋苇强调:“我们在军事上尽可得当的运用焦土的手段,但切不能把焦土当成政策贯彻。1812年俄军焚烧莫斯科的史例,不是说俄军把焦土当作政策使用,而是说俄军在军事上使用了焦土的手段,并且成功了这种手段。”自此以后,中国社会有关“焦土抗战”的讨论与实践都趋向理性与慎重。笔者认为,蒋介石的反思只是“果”,朱家骅的实践、界定与解释才是“因”。因此,回到朱家骅观点、慎用“莫斯科公式”,是朱家骅留给我们有关抗日战争时期“焦土抗战”政策的重大贡献,理应被历史记住。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23年第3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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