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940年后,八路军、新四军既有子弹补充渠道或丧失或萎缩。1941年秋,随着中国共产党敌后战略重点有所调整,八路军、新四军对伪军的政策转向政治争取与控制,伪军“关系”数量迅速增长。由此,借伪军之力获取子弹的构想获得了重要实践基础。通过秘密收集积攒与供给,扩大购买源,以及配合作战、扩大战果三条路径,伪军“关系”协力八路军、新四军不断取得子弹补充。这提示研究者,历史的发展变化过程充满了复杂性与曲折性。
【关键词】
八路军 新四军 伪军 子弹补充 敌工工作
全面抗战时期,八路军、新四军能够维持战斗力,长期坚持华北、华中敌后游击战争,离不开弹药的持续补充。因此,厘清这一时期八路军、新四军的弹药来源,成为推进中国共产党敌后抗战史研究的重要一环。
关于这一问题,学界已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其重点主要落在五个方面:1.考证国民政府补充八路军弹药的数量。2.考察华北、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军工人才招揽政策与成效、军工生产原料来源、军工企业运作特点与管理体制以及军工生产对八路军、新四军弹药补充的贡献。3.勾勒八路军从民间搜集弹药的情况。4.分析八路军对日伪军作战消耗与缴获弹药情形及整体变化趋势。5.讨论八路军弹药购买体系。应该说,这些研究成果有力推进了学界对于相关问题的认识。不过,在1941年八路军、新四军对伪军政策转向政治争取与控制后,伪军与八路军、新四军子弹补充之间存在何种联系,研究者对此问题的探讨非常有限。这与此议题涉及隐蔽对敌斗争工作,留下的史料较少且零散,搜集整理费时耗力不无关系。
受这一因素影响,有关1941—1945年华北、华中敌后伪军与八路军、新四军关系的诸多研究成果同样未对此问题给予足够关注。这些研究更多是从战略层面分析全面抗战时期八路军、新四军伪军政策的转变过程,讨论八路军、新四军如何争取伪军,在伪军内部发展“关系”,以及分析伪军争取工作的影响。
有鉴于此,本文尽可能充分结合史料,将1941—1945年伪军与八路军、新四军子弹补充的联系置于政治争取伪军政策背景下,进行初步梳理,重点讨论通过敌工工作建立的伪军“关系”协助八路军、新四军获取子弹的基本路径与方法。在此基础上,本文也将分析各路径之于这一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子弹补充的价值,以及伪军协助八路军、新四军获取子弹的动因,以期深化对全面抗战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军械补充问题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1941—1945年,八路军、新四军的伪军“关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八路军、新四军派遣人员打入伪军内部所建立的“关系”;一类是八路军、新四军争取伪军官兵所建立的“关系”。由于史料所限,这两类“关系”暂时难以准确区分。
一、 子弹短缺与八路军、新四军的应对思路
全面抗战爆发后,八路军、新四军按照中共中央部署,陆续开赴华北、华中敌后战场,动员民众、建立根据地、发展游击战争,与日军及华北、华中敌后占领区的伪军展开较量。随着战争经验的积累,八路军、新四军很快发现,受装备、训练、补给良好的日军的战斗力制约,他们在与日伪军正面交战过程中,缴获子弹数量有限,消耗子弹数量却很大。如一二九师三八六旅七七二团在1938年3月16日神头岭战斗中消耗子弹29492发,缴获子弹2556发;在4月16日长乐村战斗中消耗子弹32804发,缴获子弹仅230发。也正因此,八路军、新四军进入华北、华中敌后活动后,陷入了与日伪军作战子弹入不敷出的困境。晋察冀军区统计,1937年11月—1938年7月,主要活动在晋察冀三省交界山区的各部与日伪军作战消耗子弹275924发,缴获子弹191364发。一二〇师统计,1938年7—11月,所部与日伪军作战消耗子弹216375发,缴获子弹37359发。八路军总部统计,1939年4月,所部与日伪军作战消耗子弹205200发,缴获子弹2350发。新四军第一支队第一团统计,1939年4月下旬—5月下旬,所部与日伪军作战消耗子弹19967发,缴获子弹826发。这也就意味着,八路军、新四军战斗力的维持面临巨大挑战。
为摆脱这一困境,中共军事领导人最初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向国民政府不断申请子弹补充。二是根据华北、华中基层社会军事化程度在全面抗战爆发后有所加深的实际情况,采取购买、征集、上门收缴与找寻国民党军遗留军械库等方法,从民间搜集子弹。三是努力发展华北、华中敌后根据地军工生产。
就实践结果而言,第一项与第二项措施产生了较明显的效果。第三项措施则因资金、技术与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成效有限。八路军方面,至1939年底,仅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在蓬莱等地建成一定规模的子弹厂,但因工厂受战争影响经常搬迁,人员和资材不断损失,导致产量有限。八路军总部军工部和晋察冀边区的子弹厂则尚处于筹建状态,直至1940年春才陆续开工生产。新四军的成绩更小,1941年前并未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子弹厂,仅各支队成立了翻修组。不过,1937—1939年,八路军、新四军未因作战子弹消耗数量远超缴获数量而出现严重子弹短缺。其原因在于国民政府的不断补充和对民间子弹的大量收集。但1940年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行营和相关战区为限制中共武装力量发展,于1940年初停止向八路军、新四军补充子弹。其次,至1940年初,多数根据地民间散存子弹已被收集殆尽。1940年1月底,八路军总部推测,华北仅豫北和山东部队有可能从民间大量收集子弹。但现实状况较此更不乐观。1940年9月23日,时任山东战时工作执行委员会主任的黎玉电告八路军总部:“山纵活动地区子弹殆尽,实难收集与购买。”
由上可见,1940年初,八路军、新四军失去了既有的两条重要子弹来源渠道,子弹补充出现严重断链。1940年2月底,八路军总部积存的子弹已大部用尽。此后,情况继续恶化,至1940年底,八路军总部的所有子弹均已耗尽,难以对各部进行较大规模子弹补充。
子弹短缺问题日渐严重,中共军事领导人开始寻找新的子弹来源。经过反复思考,他们除提出在既有基础上继续扩大发展根据地子弹复装生产外,还尝试利用伪军获取子弹。如八路军总部继1940年1月30日向各部指示“从敌伪军工作中进行收买子弹之活动亦有可能”后,又于1941年1月13日指示各部设法“收买子弹”。不过,由于1941年夏秋以前,八路军、新四军伪军政策的重点尚在于用军事手段消灭伪军,而非广泛争取伪军官兵,伪军“关系”主要限于少量八路军、新四军敌工部门打入伪军内部人员,这一思路最初的实践结果不是十分理想。
进入1941年秋,随着华北、华中敌后战场环境日趋恶化,八路军、新四军坚持敌后游击战争的战略方针更加重视政治抵抗。对于正在加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伪军,八路军、新四军的政策也有所调整,不再以军事打击消灭为主,而是强调应政治争取与控制。其目的是,使伪军不仅能够在当下配合中共,保存与积蓄力量,长期坚持敌后游击战争,而且会在将来协助中共对日军实施反攻。中共军事领导人反复指示八路军、新四军各部:“企图消灭伪军的思想是不对的,也是不可能的。必须承认伪军的存在(是)当然的而且是必要的”,“甚至在我们有工作的地区(如游击区或比较巩固的游击区)在现阶段也不能消灭……应该广泛争取他们做两面派”,“逐步做到打进其内部取得部署与工作”。使伪军“同情我们,成为我们的隐蔽外围,……对我们有些微小的帮助和不坚决反对我们”。“凡不来进攻,我们的人均不要去进攻他,与一切伪军、封建组织,实行交朋友工作”。“和他们来往时应该使他们占便宜,而我们是吃亏的,除给以高价购买军用品外,并应对他们没有任何剥削”。这既对派遣打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八路军、新四军广泛争取伪军提供了政策支持。此后,八路军、新四军敌工部门不仅在已有基础上派遣人员,打入伪军当兵任职,建立新“关系”,而且,借助卓有成效的敌工工作,推动了不少伪军向两面化发展。随之,八路军、新四军敌工部门掌握的伪军“关系”数量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至1942年,一一五师、一二〇师、冀南军区、太岳军区及晋察冀军区的伪军“关系”数量已分别达到:1000余个、389个、1397个、165个、704个。1943年后,伪军“关系”数量继续增长。这就为八路军、新四军通过伪军“关系”获取子弹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相伴随,愈来愈多的伪军开始主动通过各种路径,向八路军、新四军提供子弹。
二、 秘密收集、积攒与供给
秘密收集、积攒子弹,送交八路军、新四军,是1941—1945年伪军“关系”向八路军、新四军提供子弹的基本路径之一。
这一时期,伪军“关系”为收集、积攒子弹,比较普遍地使用了多报作战子弹消耗的方法。如河北鸡泽县伪军中队长赵自新不断利用作战机会,少打多报,获取子弹,交给八路军游击队。河北曲阳县日军翻译王道民亦“利用敌人出发的机会,多报消耗,把多出的子弹”交给八路军游击队。为尽可能充分利用这一方法获取子弹,伪军“关系”还和八路军、新四军秘密约定打假仗,创造多报子弹消耗的机会。如江苏淮阴县棉花庄据点伪军队长请新四军第三师第七旅第十九团出兵,对棉花庄据点实施虚张声势之围攻。事后,该伪军队长向上级多报战斗消耗,获取弹药,交给第十九团。不同于棉花庄伪军“关系”在据点等待新四军袭击、打假仗,亦有一些伪军“关系”借警备行军与“讨伐”之机,与八路军、新四军打假仗,多报子弹消耗。如山东寿光县侯镇伪新民队队长方子明与八路军山东纵队清东独立团约定,以搜捕破坏交通的八路军为名,率部前往侯镇、羊口公路沿线,清东独立团在此“打几枪便撤走”,他则趁机“虚报战果,谎报弹药损耗数量”,获取子弹交给八路军。
寻机偷取是伪军“关系”收集子弹的另一重要方法。通常情况下,此方法以伪军军械库为目标,实施者多为伪军中掌管军械、军需事务者。这些人可利用职务之便,轻松进入伪军军械库。如山西平遥伪保安队军械员杨松林从军械库持续、少量偷取子弹,待积累至一定数量后,交给八路军太岳军区部队。河北邱县伪警备队大队部传令兵兼军需保管耿延年亦不断从军械库偷取子弹,交给当地八路军游击队。此外,一些伪军虽无职务之便,但设法盗取军械库钥匙,偷取弹药。如江苏宿迁伪维持会班长韩良计以“搞些子弹换钱贴补家用”为名,邀请在伪维持会当差的两位好友帮忙,将武器房保管刘某灌醉,然后趁机偷取刘某钥匙,打开武器房,搬取部分子弹。事毕后,韩良计将钥匙还给沉睡中的刘某,并假装喝醉入睡。
完成子弹收集后,伪军“关系”需设法将子弹交给八路军、新四军。为此,他们会抓住各种外出机会,秘密携带子弹至村庄、集镇据点外,交给八路军、新四军联络员。整体看,伪军“关系”主要利用三种机会出据点。一是探家。如山西离石九里湾据点伪军与晋绥军区第八军分区离东敌工站建立联系后,伪军士兵每逢“回家探亲,总要带几颗子弹或手榴弹让家里人送给”敌工干部。二是送亲友离开据点。如河北安国伪保安队大队长段丙林在送姐姐和姐夫乘马车出城时,借机将“七支大枪和部分子弹”藏入马车,交给在城外等候的冀中军区第九军分区敌工干部。三是外出完成任务。如江苏大丰潘据点伪军班长沈德民抓住为伪区长办事的机会,将子弹带出据点,交给新四军游击队。由于伪军“关系”带有保护色掩护,他们出据点时基本不会遇到岗哨值勤日伪军过多阻碍,子弹外送过程并不复杂,少有波澜。据山东东平县伪警察局警长罗子玉回忆道:“当时形势很紧,盘查很严,一般人进出城要有各种证件,还要经过搜身检查。可那时我是警长,警士们对我也就特别‘优待’,周旋几句就过去了。”
相反,由于八路军、新四军联络员缺乏保护色掩护,他们向据点外转送子弹时,不可避免面临岗哨值勤日伪军的严苛检查。为克服这一困难,联络员付出巨大努力。鉴于日伪军怕脏怕臭,不少联络员将子弹藏入各种污脏发臭物中,向据点外运送。比较常见的是将子弹藏入人的粪便中向外运出。如联络员施炳田为把江苏扬州石塔寺联络点收集的子弹运出城,将子弹藏入粪桶夹层。城门口岗哨值勤伪军看了一眼粪桶,就“捏着鼻子走了”。施炳田趁机迅速出城,将子弹送给新四军西山游击队。联络员狼占林亦携带藏有子弹的粪箕子,混过了河北濮阳柳屯据点岗哨值勤日伪军检查。除人的粪便外,产生腥臭气味且易于腐败的鱼虾同样是联络员向据点外运送子弹的重要掩护物。如联络员张桂芝把从伪军“关系”处获取的子弹藏入装有虾螺或小鱼干的篮子,混过江苏响水陈家港据点岗哨值勤伪军检查,将子弹送给新四军滨海县大队。
一些联络员则将子弹藏入装有各种食品或日用物品的推车、货担,向村庄、集镇据点外运送。如河北无极县伪军士兵安庆元将收集的子弹交给“本村做小买卖的”,由他们把子弹带出城,送至八路军县委敌工部。这些联络员能够获得岗哨值勤日伪军放行,多依靠事前巧妙地隐藏。如联络员皮明堂将伪军“关系”送交的100发子弹藏入土车内一根根中间打通的芦苇,推着土车顺利通过了江苏邳县邳北运河渡口的伪军检查岗,将子弹送至八路军游击队。亦有联络员选择“买路”通行,通过向岗哨值勤伪军送钱赠物,获得放行过关。如联络员陆海生化装成烟店伙计,挑着藏有子弹的烟丝担子出江苏建湖上冈据点时,负责护送的烟店老板陆大成主动与岗哨值勤伪军寒暄并向他们塞烟丝。收到好处的值勤伪军遂放松检查,让陆海生挑担子过卡出据点。
将子弹隐秘埋藏于警备行军或“讨伐”作战途经之地,由八路军、新四军挖取,也是伪军“关系”向八路军、新四军送交子弹的方法之一。如绥远大青山公路沿线据点所驻部分伪蒙军士兵“每次出发打几枪,把子弹全部埋到指定的地方,转送给我方”。河北遵化四十里铺据点所驻伪治安军第十三团第三连连长朱玉荣在警备行军或“讨伐”途中遇见八路军游击队,亦会暗令部下朝天放枪,并将部分子弹埋藏于地下。返回据点后,朱玉荣再通过联络员告诉八路军子弹埋藏的具体地点,以便他们尽快挖取。
八路军、新四军是否对伪军送交的子弹付钱或物,与伪军“关系”的类型有一定关系。若伪军“关系”属于我方派遣打入人员,则不必须付钱或物;若伪军“关系”属于被争取的伪军官兵,那么,取决于其意图是赠予还是买卖。如属后者,需按双方议定的价格支付。中共军事领导人似乎更倾向于付钱或物,收购子弹。山东军区敌工文件明确提出:“对于一切问题的处理……政治原则不能让步,物质人枪等可酌情宽大。”这与稳定子弹来源有不小的关系。
由于日军拨发的经费有限,伪军常常处于吃不饱、穿不暖、饷不足的状态。太行军区第三军分区1943年春完成的调查材料记载:山西榆社伪警备队“生活很苦,完全吃的是杂粮小米,这有时也就没有了,穿的黑衣服白裹腿。在很长时期只发过二次饷,一次发了三元,一次发了二元”。晋绥军区第八军分区1943年春完成的调查材料亦显示:山西清源伪警备队“配给的粮食不够吃”,“两月只发半月饷”,“冬天不发棉衣裳”。在这种情况下,八路军、新四军付钱或物,收购伪军“关系”的子弹,有利于缓解他们的生存压力,进而推动他们继续设法收集子弹,供给八路军、新四军。
除此之外,争取伪军官兵、巩固伪军“关系”亦是八路军、新四军领导人的重要考量。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不仅需要八路军、新四军派遣敌工干部对这些伪军实施不间断政治教育,提升他们的认识水准,并抓住时机展现我军军事力量,使他们感受到压力,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他们的利益,从情感层面团结他们。此即是时任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萧华反复强调的,“关系逐渐脱离我们的……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关系感到与我们来往,对他没有什么益处”。向陷入经济困境的伪军官兵付款或物,收购他们积攒的子弹,和他们建立经济联系,是对他们进行情感团结的有效方法。借此,能够使这些伪军更充分地意识到,与八路军、新四军来往非但于己无损,而且会更好维护与扩大自身利益。自然,他们在思想认识上也进一步向八路军、新四军靠拢。
三、 扩大购买源
随着八路军、新四军伪军政策转向政治控制与争取,不少伪军开始通过扩大子弹购买源这一路径,协助八路军、新四军获取子弹。具体言之,他们较常使用代购方法,即利用自身社会关系,从子弹出卖者手中为八路军、新四军购买子弹。如罗子玉以“乡下土匪很多,抢劫绑镖〔票〕的事经常发生,亲友想托我搞点子弹”为借口,在带班或查岗时向警备队士兵或5发或10发地购买子弹。待子弹带装满子弹后,再出城交给八路军联络人员。河北完县伪治安军班长宫刚得知冀中军区第九军分区需要子弹后,亦从身边“想闹钱花的汉奸”手中购买子弹,交给第九军分区采买人员。河北正定县伪治安军第十六团士兵王铭三则以“日本伪警备队的班长要买子弹”为借口,从排长处连续8次购买子弹,交给冀中军区藁城无极县大队。
除了在自己身边寻找出卖子弹者、购买子弹外,伪军“关系”亦会利用社会关系,至邻近地区购买子弹。如山东平原小戴庄据点伪军从山东陵县日军伙夫手中购买子弹,转送当地八路军游击队。山东恩县伪自卫团军事指导员朱九武在山东平原开设粮店,表面经营粮食,暗地利用商业合伙人的社会关系,从日本特务机关一四一五部队刘心浓等人手中购买子弹,转送冀南军区运东大队等部。伪苏北清乡公署外勤警卫团团长汤景延在江苏南通茅家镇开办协记公行,表面经营粮食、禽畜、蔬菜等农副产品的运输,暗地采购枪支弹药等军用物资,转送新四军第一师。
伪军“关系”也会在日军中寻找出售子弹者,购买子弹。如山东栖霞东顶据点日军翻译周某以卖子弹“给三区队打八路”为借口,从据点仓库日军管理班班长林木手中不断购买子弹。山东沾化县伪警备队情报班班长韩墨堂亦从日军士兵手中购买子弹,提供给八路军游击队。
这一时期,日军士兵向伪军出售子弹,主因在于他们的生活条件不断恶化。随着中日战争转入持久战,日本的战争供给逐渐困难。这导致华北、华中敌后战场日军的生活水准有所降低。相关敌工文件反映,1940—1941年,华北日军士兵时遇军饷拖欠,服装难以按时替旧换新,给养亦无法获得充足大米供应,被迫加入部分小米代替。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战线进一步拉长,华北、华中敌后战场日军的后勤保障更趋恶劣。1942年5月进驻冀中、冀南地区的日军第四十一师团“给养是大麦超过大米,有时还吃高粱米”。即便如此,该师团士兵仍无法填饱肚子,“饭后向伪军伪组织要饭吃的现象,到处都有”。1942年12月,新四军参谋处关于独立混成第十二旅团情况调查报告显示:该旅团士兵日常伙食“大米和粯子各半,每餐每人只准吃一缸子,伙食甚坏,差不多全靠维持会的‘孝敬’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为了生存,日军士兵只好出卖私人物品。冀南军区敌工报告中写道:独立混成第一旅团“山本中队所属各据点,经常将自己的钢笔手表等变卖”。但这样做只能救一时之急,无法根本解决问题。最终,日军士兵开始盗卖子弹等军用物资。且随着时间推移,盗卖军用物资的日军士兵愈来愈多,整个军队盗卖之风盛行。萧华1943年撰文说:日军“士兵中认为谁没有两套‘要领’(办法)是吃不开的”。面对这一形势,伪军“关系”就顺势而为,尝试以各种理由诱导熟识的日军士兵出卖子弹。
除代购外,也有一些伪军循着牵线搭桥的思路,利用自身社会关系,帮助八路军、新四军寻找出卖子弹者,推动二者进行交易。八路军、新四军与伪军高层之间大宗军火贸易的形成与发展,就与此有密切关系。新四军第一师与上海伪军高层之间的大宗军火贸易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例。
1941年,面对枪支弹药补充愈发困难,时任新四军第一师师长粟裕开始关注上海伪军,希望能与这一地区从事军火倒卖的伪军高层建立密切联系,进而获得较为稳定的军械供给。是年6月7日,他在苏中军区地方武装工作会议上提出:地方武装枪支不足,可以“用钱到敌占区去买,最好能有上海的关系,找到军火商来买,当然有时会感到困难,只要努力找关系,我相信也是可以买到的”。根据粟裕的指示精神,新四军第一师各部开始尝试在上海开辟购买军火的渠道。
1942年春,新四军第一师第三旅敌工干部吴纯夫借助上海崇明伪保安队副大队长杨志清的社会关系,与做军火生意的上海宝山伪保安队大队长、青帮成员陆阿祥取得联系,并议定:1.陆阿祥把军火卖予新四军,并负责运至新四军控制区;2.新四军同意陆阿祥在苏中根据地收购粮、油及豆饼等农副产品。不久后,陆阿祥开始将其从上海法租界探长、青帮首领蒋福田处与国民政府川沙地下县长、忠义救国军海上游击支队司令、青帮首领张惠芳处获取的军火源源不断地卖给新四军。1942年5月—1943年1月,新四军第一师第三旅与陆阿祥进行了5次军火交易,收购子弹数量超过20万发。此后,双方的联系更加紧密,陆阿祥成了新四军第一师第三旅长期潜伏于日伪军内部的“关系”。1944年,“因内部人的出卖”,陆阿祥“被日本鬼子杀害”,双方联系终止。
1944年夏季,新四军第一师吴淞采购点负责人张渭清在伪吴淞海防大队中队长朱福才的安排下,与倒卖军火的伪吴淞海防大队大队长胡老九等人相识。随后,胡老九开始将搞到的军火不断卖给新四军第一师。1945年3—8月,苏中抗日根据地东南滨海商店使用粮、棉等战略物资和黄金,从胡老九处买到一些短枪、机枪和大量子弹,数量超过10万发。
八路军驻豫北办事处与河南安阳县伪军高层之间的军火贸易,亦和伪军“关系”的居间活动有密切关系。1941年6月,八路军总部为打破日军对抗日根据地的军事、经济封锁,沟通太行区和各抗日根据地的联系,于河南林县南苇底村设立八路军驻豫北办事处。王百评任办事处主任,负责建立太行区至冀鲁豫边区、冀南区的秘密交通线,购买紧缺军需民用物资,并收集日伪军政情报。不久后,豫北办事处迁往林县任村办公。1942年3月上旬,经白莲坡煤矿伪矿警队队长吴守正沟通联络,八路军总部代表张彬、豫北办事处代表苏鸿伯同安阳县路东伪保安司令王自全在安阳县丰乐镇会谈,议定:1.各自保持现有防地,互不侵犯;2.八路军借路过人,王自全部负责护送,并保证安全;3.王自全部为八路军提供情报;4.八路军供应花椒、核桃及白麻等山货,王自全部供应食盐、土布、药品、军用品等,双方互通有无;5.日军“扫荡”时,八路军人员可转移至王自全部辖区隐蔽。此后,苏鸿伯作为豫北办事处代表常驻王自全司令部所在地崔家桥。王自全胞弟王自献的商业助手、安阳县北务村乡绅郭庆安作为王自全部代表常驻林县任村,具体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在郭庆安的配合协助下,豫北办事处不断购买“电料、医药、棉花、布匹、纸张、军火等物资”,运往太行区。
八路军胶东军区与山东平度县伪军高层之间也有军火贸易开展。1941年,由王铁相任司令的伪治安军第八集团军进驻平度、掖县与莱阳,并设司令部于平度县。1942年夏季,伪治安军第八集团军军医院院长湛寿春经八路军胶东军区敌工人员葛官俊、王一民的连续争取,与胶东军区建立联系,成为该军区在日伪军内部的“关系”。此后,为配合胶东军区长期坚持游击战争,湛寿春不仅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胶东军区购买紧缺医药物资,还借助其与王铁相之间东北老乡的关系,对王铁相不断旁敲侧击,促使王铁相的政治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向两面化发展。1943年春末,王铁相与胶东军区代表丛容滋在湛寿春家见面会谈,原则上议定:王铁相部“表面上打仗给日本人看,暗中帮助我军”。在此基础上,湛寿春最终推动王铁相与胶东军区做军火生意,“经常搞些弹药给”八路军。
四、 配合作战、扩大战果
1941—1945年,八路军、新四军通过与伪军建立的联系,配合自身作战,打击日军,巩固、扩展了根据地。有伪军“关系”的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在作战中的损耗也会降低,缴获武器、弹药量随之增多,这也就成为八路军、新四军补充子弹的重要路径。关于此,比较典型的方法是里应外合。
1941—1942年,日军对华北、华中抗日根据地实施分割、“蚕食”政策,不断修筑公路、大量安设据点,以期压缩八路军、新四军的活动空间,扩大巩固其在这些地区的统治。对此,八路军、新四军展开了英勇顽强的抵抗。由于缺乏火炮等攻坚重武器,无法实施强攻,八路军、新四军在实战中调整作战方法,不再频繁出动部队直接包围据点、展开猛攻,转而尝试以据点中的伪军“关系”为内应,实施里应外合,拔除据点。而伪军“关系”在据点内实施内应配合的基本战斗思路是,抓住据点内日伪军放松警惕的机会,突然控制据点,破坏或收缴武器并打开据点大门,引导八路军、新四军进入据点内部歼敌。亦正因此,里应外合战斗较多发生于深夜,尤其是后半夜。此时,据点日伪军基本已脱衣入睡、武器上架。八路军、新四军的突袭,往往能给予日伪军措手不及之打击,以致不少伪军在睡梦中就成了俘虏。此外,由于据点日伪军吃饭时会将武器留置于宿舍内,集体徒手至伙房用餐,用餐时间亦成为实施里应外合战斗的合适时段。此时,如若伪军“关系”把宿舍门锁上,那么,在宿舍外用餐的日伪军面对进入据点的八路军、新四军,通常只能束手就擒。即便有试图反抗者,八路军、新四军也能较轻松将之解决。如江苏南通张芝山伪特工队队员吴庆云引导新四军游击队进入张芝山据点后,正在伙房用餐的日军16人虽极力顽抗,但因没有武器,很快便被全歼。
不断积累的实战经验表明,相较于直接包围攻击,八路军、新四军使用里应外合方法夺取据点不仅所需战斗时间短,而且自身损耗小、缴获大。如冀南军区部队1942年在伪军“关系”配合下袭击河北馆陶河东某据点,“未费一枪一弹,遂将此碉堡拔掉”。晋察冀军区部队1942年在伪军“关系”配合下袭击河北灵寿县城,“灵寿伪警备队百余,未经战斗即全部被我俘虏”;在伪军“关系”配合下攻克山西灵丘东庄据点,“缴获轻机枪两挺,步枪卅二支,驳壳枪手枪廿一支,子弹万余发”,而自身未费一枪一弹,仅1人负轻伤。时任冀中军区第七军分区安平县大队政委张根生后来评论道:“当时,敌人的岗楼都是用砖砌成的又高又大、共分三层的坚固的大碉堡……而当时我们最好的武器就是从敌人手里抢来的轻机枪和掷弹筒,对付坚固的岗楼没有多大作用。单凭武器,用强攻的办法,是不可能攻克的。为了进攻岗楼,我们曾试用过土坦克……没起到实际作用,因为行动起来太笨重……在当时的条件下……依靠内应……里应外合,一举攻克……这是攻克岗楼的一种最好的方法。”
1943年后,由于太平洋战场形势日趋恶化,日军不断从华北、华中敌后战场抽调兵力前往太平洋战场作战,伪军更普遍代替日军担任守备。八路军、新四军各部逐渐转取攻势,广泛使用里应外合方法拔除日伪军据点,扩大根据地。新四军第四师1944年春季攻势期间以伪军配合军事进攻所攻克的据点占此役收复据点总数的50%。山东军区部队1944年以“政治攻势和伪军工作结合军事进攻所攻克的据点占整个收复据点百分之七十”。晋绥军区部队1945年春季攻势期间通过伪军配合军事进攻所攻克的据点约占此役攻克据点总数的80%。在伪军工作开展出色的冀中区,里应外合方法之于拔除日伪军据点所发挥的作用更大。时任冀中军区第七军分区敌工干部潘纯、李盾等人回忆道:第七军分区“部队从1943年底到抗战胜利,攻克数以百计的碉点,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有内线关系的配合策应”。时任冀中军区第九军分区敌工干部李泽民、徐英及曹云祥亦指出:“到一九四三年下半年,敌人已走向颓势,但从当时冀中地区敌我军事力量对比看,敌在数量、武器装备上还占着优势,我武装力量人数还较少,武器也差。如果不靠政治优势和敌工工作有力配合,靠死拚硬打,攻克炮楼、据点,是有很大困难的。可以说,我军每攻克一个炮楼、据点,或大或小都有敌工工作的功劳。”
与此相对应,八路军、新四军各部在诸多战役战斗中亦以较小战斗损耗缴获了相当数量的武器弹药。晋绥军区部队1944年8月下旬在给日军做饭的中国伙夫配合下,一枪未发攻克山西静乐利润据点,俘虏日军6人,缴获迫击炮1门、轻机枪1挺、步枪5支、炮弹40余发、子弹4000余发;1945年2月下旬,在山西清源伪警备队第三中队班长田永祥配合下,一枪未发攻克清源乔武据点,俘虏伪军40余人,缴获轻机枪2挺、长短枪37支、子弹1000余发。冀热辽军区部队1944年12月下旬在伪绥靖军排长赵光与钱明配合下,一枪未发攻克河北乐亭刘石各庄据点,俘虏伪绥靖军第五团1500余人,缴获步枪1007支、轻机枪24挺、重机枪3挺、炮3门、弹药8万余发。太岳军区部队在山西平陆郭原据点伪大队副曹修实内应下,消灭该据点内日军6人,在1945年夏季进行的祁夏战役中毙日军18人、伪军20余人,俘虏日军4人、伪军280余人,促使伪军反正投诚240余人,缴获轻机枪3挺、掷弹筒5具、长短枪165支、子弹1万发,自身仅伤亡指战员13人,消耗步机枪弹1700余发、手榴弹250余发、掷弹筒弹12发、炮弹3发。
从军事指挥角度看,获取战役战斗的胜利需要知己知彼。因此,在中共军事领导人眼中,对日伪军实施有效侦察异常重要。为做好这一工作,八路军、新四军敌工部门十分重视使用伪军“关系”协助搜集情报。一般说,八路军、新四军敌工干部在做伪军争取工作时,多会明确要求他们传递日伪军动态等情报。时任冀鲁豫军区湖西军分区教七旅政治部敌工科干事程亮回忆道:“当时,我们对拉关系的伪军据点、炮楼”,除了要求他们不得欺压据点附近民众与掩护我方人员在游击区、敌占区开展抗日活动外,还会要求他们“主动给我们送情报”。为提升传递效率,使伪军“关系”收集的情报能够及时送至八路军、新四军指挥员手中,八路军、新四军敌工部门还会根据实际情况,派遣合适人员以开设商店与货栈为掩护,在城市或重要据点建立秘密联络点,与伪军“关系”接头,接收并外送情报。如冀中军区第九军分区为及时接收伪军“关系”外送的情报,在河北任丘西关开设了一个煤栈,作为秘密联络点。或者专门安排联络员,乔装打扮,不断在伪军驻地附近活动,负责接收情报。如中共盐东县委敌工部指示徐长万扮作小货郎,“每天叫卖于日寇、伪军盘踞的龙王庙附近”,与伪军“关系”蔡广庆接头取情报。
经过八路军、新四军敌工部门的不懈努力,伪军“关系”在八路军、新四军对敌侦察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大。在相关工作开展得比较成熟的地区,八路军、新四军在伪军“关系”协助下,已可事先大体掌握日伪军计划实施的各类军事行动目的、兵力部署与推进步骤。冀鲁豫边区尚和县的情况就是:“敌人明天怎么活动,到那个村去抢粮,有多少人抢,走哪条路,或敌人什么时候扫荡,事先情报就送出来了。”这就为八路军、新四军领导人合理决策,避开日伪军锋芒,抓住日伪军部署弱点、调动部队、伏击弱敌提供了有力保障。如1942年秋季后,考虑到八路军游击队日渐活跃,河北新乐伪警备队第二中队尝试以士兵化装成老百姓,携带部分子弹至楼底据点,对第三小队进行弹药补充。伪警备队中的伪军“关系”探得这一情报后迅速送出。据此,当地八路军地方武装很快在沿途加强封锁,成功捕获了化装的伪警备队士兵,缴获其携带的子弹。1944年12月,伪程桥区署区丁王世隆探得汪伪警卫军第三师第七团一个营将在日军一个分队护送下于近期从江苏六合至程桥换防的情报,并迅速将之转报新四军第二师来六支队。据此,来六支队领导人集中全支队5个连,于12月22日在六合程桥羊山头设伏,采取猛冲猛打、短兵相搏战术,于40分钟内对此股日伪军予以歼灭性打击,击毙日军8人、伤伪军25人、俘虏伪军173人,缴获步兵炮1门、掷弹筒7具、轻机枪6挺、重机枪3挺、长短枪104支、子弹1.25万发、掷弹筒弹13发、炸弹293个,自身仅伤亡指战员28人,损耗步枪2支、子弹616发、枪榴弹15发、掷弹筒弹15发、炸弹129个。1945年4月,伪军“关系”、苏北绥靖公署作战参谋邱世毅探得伪第52团近期将由日军护送,从江苏宝应经高邮至兴化以南周庄驻防的情报并迅速送出。据此,苏中军区第一军分区领导人4月下旬集中3个团设伏于高邮、周庄间之三垛河一线,重创此股日伪军,毙伤日军240人、伪军600人,俘虏日军7人、伪军958人,缴获曲射炮2门、迫击炮2门、掷弹筒12具、长短枪1171支、轻机枪12挺、重机枪7挺、步机枪弹554万发、曲射炮弹180发、掷弹筒弹700发、手榴弹2740枚,自身仅伤亡指战员251人,损耗长短枪16支、步机枪弹17425发、炮弹70发、手榴弹1568枚。
余 论
总而言之,1941—1945年,八路军、新四军通过开展伪军工作,利用伪军“关系”获取子弹的路径呈现多元化特征。既有伪军“关系”采取多报少打与偷盗方法,秘密收集积攒子弹,供给八路军、新四军;亦有伪军“关系”采用代购与牵线搭桥方法,帮助八路军、新四军扩大子弹购买源;还有伪军“关系”使用里应外合与提供情报的方法,配合八路军、新四军作战,提升子弹缴获量。至于伪军“关系”协力八路军、新四军获取的子弹数量占八路军、新四军作战消耗子弹的比例,受相关统计材料限制,目前还难以给出较为精确的数字。
在不同时期,这些路径对八路军、新四军子弹补充所产生的影响有所区别。大体看,1941—1943年,因中共的战略重点在于与敌人相持,秘密收集积攒与供给以及扩大购买源两条路径对八路军、新四军子弹的补充发挥了更加明显的作用。由于作战中轻重机枪子弹消耗数量远超于缴获数量,而根据地复装子弹质量又欠佳,难以大规模使用于自动武器,所以,八路军、新四军主力部队轻重机枪子弹的补充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从这两条路径取得的原装子弹。时任新四军军部所属财政经济部部长朱毅于1942年12月撰文称:“高利给偿有不少的商人给了我们的便利……争取两面派的商人买进卖出,以物易物,敌人虽从我获得了些资源,而我也换得了些所需要的物品。不论敌人封锁如何严密……反扫荡战一来,我轻重机枪仍是猛烈的叫,手榴弹仍是惊天震地的如炸雷似的响,使得敌人也不得不惊异我们的神通广大。”此外,一些八路军、新四军地方武装的子弹补充亦较为依赖这两条路径。如胶东抗日根据地南招县第一区区中队1943年所用子弹,“都是通过关系从敌人内部买来的”。活动在冀中平原的冀中军区第七军分区第三十六地区队1943年因作战子弹消耗大、缴获少,亦通过伪军“关系”陆续补充了一些子弹,以保持战斗力。
1944年后,随着八路军、新四军逐渐对华北、华中敌后战场上的日伪军展开反攻,伪军“关系”越来越多参与里应外合,拔据点、伏击或出扰调防日伪军的军事行动。第三条路径之于八路军、新四军子弹补充的价值有较大提升。相较于1942—1943年,八路军、新四军各部1944—1945年作战子弹消耗数量与缴获数量的差距逐渐缩小、接近,及至最终实现作战子弹缴获数量超越消耗数量。如山东军区所属滨海军区1945年作战统计显示,该年度对日伪军作战耗损子弹94468发,缴获子弹295501发。
最后,还要补充申论的一点是,1941—1945年,八路军、新四军之所以能够在打入“关系”外,又成功争取伪军,在伪军中不断建立新的“关系”,这离不开中共的政策调整及敌工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也有伪军处境所产生的推动作用。
伪军加入日军阵营后,所得到的实际好处有限,切身利益却不断受到侵犯与损害。日军作为异民族侵略者,不断对伪军表现优越感,“一个日军的小队长就可对伪军的师长、团长、营长颐指气使,大耍威风……对伪军的下级军官和士兵更是不把其当人看待,动辄打骂,甚至杀害”。伪军的家人亦时常遭受日军欺侮。1943年日军“扫荡”山东恩县八路军游击队时,“给了恩县以极大的摧毁”,就连地方实力派、伪县长“王化三家里的妇女也被日本奸淫”。对于伪军需要的经费与粮食、被服等物资,日军给予的支援也有限,并不能满足伪军所需。而且,随着日本侵略战线逐渐拉长,日军对于从物质上支援伪军愈发力不从心。晋绥军区第八军分区1943年的调查材料反映,一些伪军官兵私下愤愤不平地讲道:“现在老百姓不能活,咱们也吃不上,抢回去的粮,咱们一颗也见不上。”伪军所抱有的长期在日军阵营内保持一定程度独立自主性的意图,则因日军不断尝试加强对伪军的控制,受到冲击。这在八路军、新四军游击队活跃程度较低的地区表现得尤其明显。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委书记黄敬在报告中讲道:在老敌区,“伪军也发生变化了,敌人要整他们了,在对付我们时他们放肆伪军,现在伪军的发洋财、闹独立都吃不开了”。此外,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与发展,不断提示伪军官兵,日本侵略战争败局已定,盲目追随日军,难以善终。
在这种情况下,伪军身处日军阵营内不免面临巨大的压力。这就导致伪军对日军的离心倾向不断发展。此时,八路军、新四军调整政策,从粮食获取、独立性维持以及未来出路等方面,对伪军大规模开展武力为后盾的争取工作。伪军为维护自身利益,逐渐与八路军、新四军建立联系,订立协助八路军、新四军获取子弹等秘密抗日条件,被八路军、新四军争取为“关系”。甚至一些曾遭受过八路军、新四军沉重打击的伪军亦同八路军、新四军建立了联系。用时任新四军军长陈毅的话来说:“伪军靠利用敌我矛盾求生存。”最终,在八路军、新四军成功争取下,在日军阵营内,出现了一只由打入“关系”和伪军内部发展的“关系”所组成的隐蔽之手,协力八路军、新四军进行子弹补充等抗日活动。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