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标题

作者

关键词

日期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成果 > 学术论文

李金铮 | 中国近代乡村现代化之迹象与小农经济的顽韧——“现代化视野下的中国近代乡村变迁”笔谈(二)

作者:李金铮 发布时间:2025-06-06 字体: 打印
作者:李金铮
发布时间:2025-06-06 打印
 
一部中国近代史,是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域外相互交织的复杂关系的历史。在此过程中,现代化特别是现代经济的滋生和发展,最能反映历史的变化和趋势,并成为中国现代化整体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当然是现代化的桥头堡,现代工业、商业、金融、交通皆有其显著征候。与之相比,乡村地区则相形见绌,多被视为历史不变的象征。但事实上,乡村也不可避免地进入此一潮流,只是较为缓慢而已。在外国列强的逼迫之下,传统乡村成了落后的代名词,否定传统小农经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使用现代的机械工具、技术手段,组织规模经营,实现乡村农业、工业、商贸、借贷的现代化,渐趋变为中国朝野的主流认识。其中,既有思想家,也有政治家、革命家、乡村改良家。不仅如此,历届政府、高等院校、民间团体、企业家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现代化的实践。但不能不说,和城市现代化研究相比,学界对乡村现代化的关注不啻霄壤之别,即便有涉及,也多限于思想层面,而缺少实证研究。事实上这一研究至少应该包括:乡村现代化取得了哪些成就,传统小农经济保留了哪些面貌,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如何。对于传统小农经济,尤其需要思考的是,除了一般认为的保守落后,是否还有其他视角的理解。
 
 
 
那么,如何研究近代中国乡村现代化问题呢?就历史空间而言,有全国和区域两种切入路径。从全国着手当然有其总体意义,但在以往研究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后者当更为可行。中国幅员辽阔,不同时空的乡村有着程度不一的发展进程,从全国鸟瞰会陷入空泛之谈。如能深入挖掘不同区域乡村现代化的进程及其复杂关系,自可奠定总体研究之基础,获致其总体面貌。当区域路径已定,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选择区域了。区域选择见仁见智,难有统一标准,无论如何,“在历史上,各区域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行政区划的制约”。中国政区沿革的历史,以县级设置最为久远,对乡村经济和民众生活影响至大。就本文主题而言,拟尝试以一个县为中心来进行研究,基于此,笔者以近代定县(今定州)为例,作一呈现和讨论。定县位于河北中部,“县内的农民生活、乡村组织、农业等情形可以相当的代表中国的农村社会,尤其是华北的各县情形,也可以大致说明全国农村社会的缩影。有许多定县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也就是其他地方的现象和问题。”但定县也有其特殊性,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回到民间的声浪中,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知识分子于1926—1936年在此举办十年的乡村建设实验,对定县乡村现代化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即便如此,现代化成绩仍是有限的,由此更可推知中国乡村现代化的难度。
 
 
 
一、 乡村经济现代化之迹象
 
 
 
从全国看,尽管经过朝野的共同努力,但以迄今有限的资料进行评估,乡村经济现代化的结果仍是极为可怜的。就乡村经济的核心农业经营而言,机械工具主要在东北、江浙一带有所使用,且掌握在地主、富农之手。拖拉机直至1949年,全国仅401台。进口农业机器,1931年为682198海关两,比1910年增加40多倍,以当时的12匹马力柴油机价格计算,不过3000多台。进口化肥,平均每年300万担,每亩农田所能摊到的不过2两。到1948年,全国具有现代因素的合作农场仅有232个,平均每10个县不到一个,使用机器设备者极少。各类合作社,1935年有26224个,1945年10月增至171371个,平均每县63个,其中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更少了。
 
 
 
定县的乡村现代化建设如何呢?推动这一建设进程的,不仅有地方政府、士绅力量,更有平教会的积极参与。平教会通过调查认为,定县农民有“愚、穷、弱、私”四大病症,主张用“四大教育三大方式”来解决,以文艺教育攻愚,以生计教育攻穷,以卫生教育救弱,以公民教育攻私。以上诸力量的合力,促动了定县乡村现代化的产生。
 
 
 
首先,农业开始了现代化建设,主要表现为生产工具的改良、机器凿井的增加、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以及合作农场、农业合作社的出现。
 
 
 
生产工具的改良,主要指水车的制造和使用,此为半机械灌溉工具。1920年,河北新乐县人在定县明月店镇开办水车厂,其水平达到能做全套的水车。1921年,其他村庄开始自行仿造。到1948年,全县有水车铺数十家。除本地自造外,也有购自保定等地者。水车的灌溉效率大有提高,每架水车一日的灌田面积是传统辘轳的3倍。对于外国犁耙、脱粒器等农具,平教会也做过改良,但未见推广。直至新中国成立前,现代机械农具未曾在定县使用过。
 
 
 
凿井的增加与水车的使用是相辅相成的。光绪末年旱灾频发,翟城村村正米迪刚和其他乡绅商议新法凿井,并发明贫户数家组合凿井之法。1920年华北大旱,华洋义赈会、美国红十字会在定县等地提倡新法凿井,给予贷款资助。同年,县劝业所(后改实业局)成立,也发动凿井,派人学习机器凿井之法,教给村民。翟城村还在天津购买新式井架,到各村提倡凿井。平教会对凿井法进行研究,对凿井也有倡导。凿井数量迅速增长,到1930年全县村外井多至近4万眼,平均每村88眼,当然并非全部使用机器开凿。由于凿井扩大,水田面积达到总种植面积的60%—70%,旱情得到缓解,粮食产量增加。
 
 
 
农作物品种的改良,地方政府和平教会同样起了一定作用。1916—1931年,县政府先后设立农事试验场、棉业试验场、棉业检查所、种子交换所,进行品种改良试验,不过未见推广记录。1927—1933年,平教会先后设立3处村级棉场、县农事试验场、华北农产改进社(与其他单位合作),对小麦、棉花、高粱、谷子等新品种的培育及防治病虫害都取得了成绩。棉花选种的效果较为显著,育成中棉114号、脱字棉、斯字棉等。到1936年,脱字棉已推广26村,面积达1.1万余亩,总计增收13万余元。1937年,脱字棉、斯字棉的推广面积达到全县总植棉面积的45%。
 
 
 
合作农场有4处,由平教会设于小陈村、吕家庄、马王庄、东阳村。原本将小块土地合并为大片,以便于耕作,但合并困难较大,到1936年已有两处闭歇。同年,生产合作社也有5个,涉及耕种合作等,但还达不到规模经营。
 
 
 
其次,手工业经营出现了现代化成分,主要是机械工具和工业原料在手工业生产中的使用,但尚未出现专业合作社、合作工厂,更无大型企业。
 
 
 
机械工具的使用在土布业中较为明显。比较先进的铁轮机,有的来自城市,有的为本地制造。一人用此织布每日可织100—120尺,生产效率为传统笨机的4倍、改良拉梭机的2倍。从东不落岗村土布业看,使用铁轮机的比例由1912年的6%增至1932年的29%。轧花业、弹花业也开始使用机械工具,用发动机推动的轧花机、弹花机,每日可轧籽棉500斤、弹出瓜子1000斤,生产效率分别为人力轧花机的5倍、人力弹花机的7倍。但这两种工具的价格较高,只有少数资本较多的轧花店、弹花店才能使用。平教会也曾对纺车进行改良,试图改用铁机纺线,但由于构造比较复杂,成本也相应提高,未能应用。
 
 
 
工业原料进入手工业,如木器手工业的洋钉购自保定,化学手工业所需原料有的购自天津甚至来自国外。比较突出的是机制棉纱用于织布业,机纱大多来自天津纱厂,有的来自日本、美国。到1933年,全县织布业使用土纱合计值434070元、机纱值668720元,机纱使用比例超过了土纱。民国时期,定县织布产量能达到100万匹乃至数百万匹,与机纱的输入和铁轮机的使用有直接的关系。
 
 
 
再者,现代因素对市场贸易的渗透,主要表现在现代交通运输对乡村市场贸易的扩大发挥了作用,以及与购买、运销相关的合作社的成立。
 
 
 
乡村市场贸易的扩大,一是商品经济作物特别是棉花种植的增加。清末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植棉面积从数万亩增至20余万亩,棉花总产量增加了6倍以上。棉花在县外的运销量占总产量的70%,大多流向天津等国内纱厂以及日本、美国等国外市场。二是手工业品特别是土布的外销量增加。土布多在察哈尔等地销售,花生油在平、津、保销售,猪鬃甚至远销国外市场。与此同时,有的原料和工具也来自城市,如机纱、铁轮机等来自天津、保定等地。三是地方集市的数量增加。从清初的11个增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83个,集市密度和交易量大大提高,农家出售占定县全县总产值的一半以上。而上述变化,尤其是跨区域的远程贸易,都离不开现代运输条件的影响。一条起自定县车站,终点至邻县安国的公路于1928年修成,加强了相邻区域之间的商品联系。平汉铁路于1897—1901年修成,贯穿定县全县,县内设3个车站,由此运出本地的棉花、花生、芝麻、花生油、土布等。京张铁路于1910年通车,1914年延至归绥,便利了土布向西北的运销,1915年即达到外销400万匹的高峰。此外,邮政代办局于1901年设立,邮政局于1903设立,到1935年已有5条邮路通至清风店、明月店、城东南等处。邮局也承办货物寄送业务,定县部分棉花、瓜子通过邮包寄达东三省。
 
 
 
平教会也努力推动购买、运销合作社的成立。到1936年,专业购买、运销合作社有2个,与此有次要关系的兼营合作社达到76个,但困难重重,多在设计和实验之中。
 
 
 
最后,现代金融机构进入乡村借贷关系,主要是信用合作社、农业仓库的建立。
 
 
 
民国初年,翟城村米迪刚倡议成立与金融相关的“因利协社”,但因条件不足,未能实现。1920年华北大旱灾后,华洋义赈会提议从信用合作社入手,作为防灾救灾之策。1923年,在河北定县悟村等地成立了乡村信用合作社。推动合作社成立的更大力量是平教会,也以信用类为主。到1936年,已成立127个合作社,其中专业信用类有42个,以信用、农业仓库为主者有78个,占合作社总数的95%。平教会还将中国银行、金城银行等金融机构拉入乡村信贷活动,建立5家农产仓库,农民可进行抵押贷款。对贷款者有利的是,无论是合作社还是农业仓库,借贷利率都低于传统借贷,月利率不超过1分。部分贫民获得贷款的实惠,一份1933年218家抵押贷款的统计表明,占地20亩以下有61户,贷款25元以下有97户,占总贷款户的44.5%,这些都是小农户。
 
 
 
新式金融的介入使农民借贷较前活跃,借贷利率降低。1924年,定县最高、普通、最低月利率分别为2.8分、2.5分、2.0分,1933年降至2.1分、1.8分、1.5分。其中就有合作社、农业仓库借贷利率下降的影响。平教会骨干、社会学家李景汉指出:“利息有稍微低落的趋势,这是因为信用合作社和银行低利放款的影响……有了此种新式金融机关的产生,固有的旧式金融机关不得不把他们放款的利息亦随之减低。总之,农民存款与借款均较以前便利,所受高利贷的剥削亦渐减轻。”
 
 
 
以上就是近代定县乡村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尽管该县经历了平教会十年实验的洗礼,乡村现代化也还是零星之迹象,是一种特别粗糙的、简单的现代化,这为全国乡村现代化进程的缓慢提供了一个佐证。由此也表明,无论是民间团体还是地方政府,其作用都是有限的。当然,一切推动、设计企图改变乡村的理念及实践都是追求历史进步的产物,应给予理解之同情。对于一向被称为保守落后的农民,也要给予一定程度的理解,没有他们的参与,是不可能获得此一成绩的。他们并不是一味的保守,而是只要风险不大,有利可得,就不会完全拒绝新生事物。
 
 
 
二、 传统小农经济的延续
 
 
 
现代化建设的迹象表明,乡村现代化仍是一个主要局限于思想上、主张上的现代化,传统小农经济的延续才是乡村历史的真正基调。只有将这一基调呈现,才能更好地理解现代与传统的相互关系。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来说,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此可谓对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尤其是乡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准确概括。如果不是就整个国民经济总产值而言,而是仅限于乡村,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所占的比例更是远超90%了。20世纪30年代发生过一场中国农村经济性质的论战,孙倬章、任曙等人主张中国乡村经济已经是资本主义化了,显然是极端夸大了现代化的成分。
 
 
 
回到定县,小农经济的延续主要表现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最为显著的是小农业经营的普遍存在。
 
 
 
农家经营面积是关键性指标。在华北农村,一般认为,经营100亩以上者为大农场。但20世纪30年代初,经营100亩以下的农户高达总农户的92.57%,绝大多数为小农业经营。定县也是如此,1931年,如以耕种类型来划分,自耕农占农户总数的63.4%,自耕农兼租种租出占29%,佃农占4.7%,总计97.1%,皆属于小农业经营范畴;如以耕种面积计算,耕种100亩以下者占总农户的91.8%,50亩以下者又居多数,占农户总数的71.7%。在小农业经营方式里面,租佃经营和雇工经营依然延续着传统的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分成地租是历史悠久的分益比例,定县通行的是对半分租法,主佃双方分别获得农产物的50%。货币地租在有的村庄有所增加,并非地租率发生多大变化,而是因为水浇地较普通旱地的产量增加,地租率仍在50%上下。雇工类型一直以其劳动期限划分为长工、月工和短工,给予相应的工资、伙食待遇。
 
 
 
传统小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古老农具、古老种植技术持续使用,劳动生产率低下。定县40多种农具,大多由本地木匠、铁匠制作,少数来自附近地区,价格便宜,使用年限较长,其名称、形状、结构与秦汉以来的古代农具几乎没有变化。半机械的水车的使用虽有所扩大,但传统的辘轳仍然最为常见。种植技术也很传统,从整地、选种、播种、施肥、中耕到灌溉、治虫、除草、收获等一系列生产过程,仍沿用一二千年以来的老法子,劳动效率低下。定县5村的调查显示,小麦、玉米、棉花3种作物,平均每亩所需人工单位为8.63个、5.14个、6.76个。而在美国,同是这几种作物,平均每亩所需人工单位分别为0.17个、0.31个、1.92个,差距悬殊。
 
 
 
其次,传统家庭手工业的延续。
 
 
 
家庭手工业作为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的另一半,在近代并未被外国和本国机器工业所摧垮。直至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全县453村全部从事手工业,手工业种类广及纺织、食品、编织、铁工、木工、化学、杂项7大类,其中又可细分为120种。从事手工业的家庭有43150家,占总户数的54.9%,涉及人数达80800人,占总人数的18.3%。大多数手工业有着长久的历史,如手工棉纺织业早在明代就比较普遍,织花布的历史可追溯至数百年前,做高香、做木瓢也有200多年历史,织席业在清乾隆年间就有了,粮食口袋、织腰带、钱口袋、钱褡子、腿带、散机带在清嘉庆初年也产生了。于是,家庭手工业甚至成了口手相传的技艺,农民一出生就在这种传统的生产氛围之中生活,甚至凝结成一种地方文化。不仅如此,有些手工业还有发展,如从事人数最多的织布业,在东不落岗村,1882年织布户有90家,占总户数的58.1%,此后续有增长,到1932年,增至154家,占总户数的85.5%,为1882年的1.7倍。
 
 
 
手工业的生产过程,也基本上延续了传统方式,“处在手工业发展史的低级阶段上”。除了少数传统作坊的规模较大,仍以家庭经营为主。生产手段虽已出现机械化的工具,但绝大多数仍较为传统,以本地出产为主,价格便宜。在纺线业,最常用的仍是手摇一锭的旧式纺车,其形制与明清乃至更远的秦汉时期没什么差别。在轧花业、弹花业,仍多用旧式轧车、旧式吊弓。相较之下,织布业使用铁轮机较多,但原始的木制笨机、改良的拉梭机仍是主力,到1932年,分别占到织布机总数的20%、51%,远高于铁轮机的比例。原料来源也是如此,虽已有来自大城市的机器工业品,但仍以定县本地和附近地区的土产为多,即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有的为自家生产,用自家的棉花纺线织布,自家的高粱秸、麦秸编蒲锅盖,自家的豆子磨豆腐。有的是从邻家购买的,如做干粉条的从邻家买绿豆、甘薯和高粱,织席的从种苇子的农家购来苇子。还有的购自店铺、集市、庙会,如从轧花店买籽棉,从油坊买棉籽、花生,编柳罐、笸箩、簸箕买柳子,等等。
 
 
 
再者,市场贸易结构以传统的集市、庙会存在。
 
 
 
无论是农产品,还是“各种家庭手工业品,多销售于本地集市和庙会,供给本地农家需用……由此可以看出农业社会的经济与工业社会的经济之不同”。定县全县有各种寺庙879座,清末民国时期多被毁坏或改造为学校,但有50个寺庙仍在举办庙会,为农民买卖提供场所。规模较大的有北齐庙会、东亭庙会、药刘庄庙会、东旺庙会。普通庙会4天,短的两三天。
 
 
 
交易最为频繁的,是传统集市。集市既可设在村,也可设于镇,县城也是集市所在地,但主要在普通村庄。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定县83个集市,有71个在村庄,12个在县城以及清风店、明月店、砖路等市镇。按施坚雅的农村市场分类,村庄集市为基层市场,县城和市镇为中间市场。但县城并非全县最发达的商业交易中心,从交易牙税额和土布店数量、土布外销量看,县城往往低于清风店、明月店、砖路镇,这也是传统中国地方商贸的一个特征。当然,更能体现传统交易的,是集市交易时间。集市分为定期市、半定期市、不定期市、常市,以定期市最为常见。定期市的开集日期,多为五天一集,以农历安排,有一日与六日、二日与七日、四日与九日、五日与十日等。
 
 
 
前述集市数量的增加,其实也是保持传统市场的一个表现。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当现代交通运输发展到较高程度时,将导致传统集市数量缩减,集镇转化为覆盖范围较大的贸易中心,这才意味着现代市场的形成。而定县集市数量的增长状态,恰恰证明这一地区的乡村市场还未进入到现代化阶段,现代交通运输没有发展到减少集市,为较大市场贸易中心创造条件的地步。
 
 
 
最后,乡村金融仍以传统的借贷关系居于主导地位。
 
 
 
从农民借贷来源看,1934年定县西朱谷村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是富户,占90%,其他5%为请会,2%为钱庄,三种总计97%,都属于传统借贷方式。但该统计还缺3%,是否为新式借贷不得而知,即便都是,比例也是非常之低的。从定县所属的河北省来看,现代银行、合作社借贷占农民借贷的15%,在华北地区更低至8.5%。还可用其他资料对传统借贷做一补充。据1929—1931年定县5村借贷的统计,放贷户平均每年有51家,约占总户数的10%。放贷额多在250元以下,放贷500元以上者,平均每年有8户。当时普通农家年收入仅200元左右,这些放贷者当为富户无疑了。除了富户,放贷者也有普通农民,以上5村中就有普通之家,省吃俭用,放点小账。私人借贷利率,也延续了传统利率水平,一般都超过国民政府不得超过年利率20%的规定。1928年定县6村借款农家的调查表明,普通借贷年利率为24%,也有月利3分、年利36%及以上的,荒歉之年更高。这个利率与明清时期有较强的连续性。
 
 
 
与私人借贷不同,钱会为互助借贷组织,历史渊源也极为久远。定县的钱会总称摇会,在农民借贷中比例虽然不大,但所涉及的人数比较广泛。据1928年3个村的统计,有27个摇会,成年男子参加者1093人,占成年男子总数的一半以上,有的村庄接近90%。又据1934年29村的统计,共有摇会85个,平均每村2.9个,多者达13个,平均每个有会员39人。
 
 
 
对于以上小农经济延续的现象,社会各界多立足于批判态度,认为乡村现代化建设之所以缓慢,就在于小农经营阻碍了农业机械的使用,阻碍了大农经营的产生和发展。进而,一些学者对政府和民间团体的现代建设方法进行了批判,“我们有与农业技术改良运动根本不同的一点……不把改良技术视为解决中国今日农村问题之唯一的锁钥。相反的,我们认为,技术改良只有在某种情形之下,才有可能,才有意义”。其背后显然有更大的革命诉求了。
 
 
 
以上所论当然是有道理的,但笔者更想发问的是,对于小农经济的延续,除了批判和否定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角度的解释空间?
 
 
 
三、 小农经济的韧性
 
 
 
所谓其他角度,就是应该看到,小农经济的延续是否恰恰说明,它不仅没有破产,而是仍有坚韧的生命力?在部分接纳现代化改造的同时,是否还有和现代化相抗衡的生存空间?或者,与其说小农经济是保守、落后甚至反动的,严重阻碍了乡村现代化,还不如反向追究其何以长期延续,其是否依然有适合中国乡村社会基础的一面。更要看到,自古迄今中国乡村乃至中华文明之所以一直未曾中断,正是基于小农经济的顽强支撑,是小农经济支撑了农民生活,支撑了乡村社会,支撑了中华民族的反侵略战争。这也许是不可忽视,更加值得讨论的问题。
 
 
 
从定县看,无论是农业经营方式、家庭手工业还是民间金融、市场交易,均可发现小农经济仍有相当顽韧之力。
 
 
 
首先,小农业经营的顽韧,主要是传统的土地关系和耕作方式仍能发挥作用。
 
 
 
土地是维持小农业经营和小农经济的基础性因素。具体说,就是人地比例关系、土地分配关系能否满足农家最低限度生活的需要。清初以来,人口压力巨大,现有耕地已不足以维持农民最低限度的生活。在定县,人均耕地的确处于缩小的趋势,由清雍正朝的9.93亩降至1934年的3.34亩。然而,按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人口消费水平来计算,仍大致可以满足最低粮食消费和最低生活消费的需要。满足农民最低限度的粮食消费,需要人均耕地2.53亩,而全县人均耕地有3.34亩,还富余0.81亩。维持农民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费,需要人均耕地3.8亩,差0.46亩,距离不大,而且农民并不完全依靠土地维生,还有家庭手工业、副业的辅助。至于土地分配关系,在一个土地允许买卖的社会,不可能是均衡的。在定县普通农民占地明显低于富有阶层,30%左右的农户占地不到全县平均数,还有5%的无地农户。但总体上又是相对分散的,没到恶性集中的程度,自有田产者占总农户的95%左右,自耕农达到63%以上,纯佃户、雇农比例很小。因为在土地分配集中的同时,还存在着分散的力量,如分家析产、农民惜卖土地的传统、家庭手工业的辅助等。
 
 
 
传统的农具和种植方法与小农业生产的关系最为密切。这一现象,既可以解释为落后,但也表明它对本土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有较强的适应性,是合乎理性的选择。正如有学者研究华北农具指出的,“小规模的劳动集约的华北农业,没必要用到高等的效率高的农具,大型的高效率的农具的引入反而会破坏传统农民的生活方式”。其实,在清末民国时期,也有人主张中国农业不可轻易放弃传统农具,使用大量机械工具,反而会导致大量农民失业。来自美国的农学家卜凯就认为,“中国农业的进步,并不像一般人的想象,以为一定要依赖采用西洋高贵的农业机器,才能成功”。“人口甚密之国家能否采用甚多农业机器如人口稀少之国家同样有利,尚属疑问。”都市社会学家吴景超更尖锐地指出,假如中国的农业机械化了,只用800万人便可耕种全国的土地,试问其余的1.4亿余人将在何处谋生?“中国将来的工业,即使能容纳3000万或5000万人,也解决不了因农业机械化而产生的大量失业问题。”1934年,定县全县有劳动力17.6万个,以农民的耕作能力计算,剩余劳力达到7.8万个。如果不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能够充分地吸收大量劳动力,也是难以想象的。至于传统的种植技术,与传统农具互为表里,同样是农民“适应并应用自然环境的产物”,仍有顽强的生命力。
 
 
 
在传统的工具和技术之下,小农经营的劳动效率当然很低。然而,对众多农户的生存更有价值的却不是劳动效率,而是土地出产率。1927年定县400农家的调查显示,经营面积与单位面积产值的关系基本上是反向的,经营面积越小,每亩产值越高。全县粮食总产量、亩产量不仅没有下降,还有一定增长。1933年和清同治朝和光绪朝相比,粮食总产量增加82.4%,亩产量增加85.6%。其中尽管有水车和凿井的增长的影响,但主要仍来自大量劳动力的投入和传统工具、技术的继续使用。
 
 
 
租佃经营、雇佣经营作为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之所以长期维持,与纯粹的地主、佃农、雇农之外,更多的是普通农民之间的租佃关系、雇佣关系有关。地主对佃户存在着欺压现象,但总体是缓和的,地租率50%左右是双方基本认可的比率,以至于李景汉说:“本区地主与佃户间之关系颇好,没有地主无理压迫佃农的事情。”雇工待遇无论是工资还是伙食,基本上体现了自身价值和季节供求关系。雇佣关系虽不能说没有冲突,但多能平和相处,维持“乡里乡亲,关系不错”的原则。
 
 
 
其次,家庭手工业的顽韧,主要是支持了小农经济,缓解了劳动力的剩余。
 
 
 
家庭手工业填补了小农业生产之不足。30年代初,定县人均耕地距离满足最低限度的消费需求相差不到半亩,正因为农民可以寻求农业之外的多种方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家庭手工业。据1931年定县全县家庭手工业的统计,从事手工业的农户平均每家赚利21元,占当时一个普通农家年收入的10.5%。笔者对这一时期定县各业的总产值也做过一个估算,手工业产值达到总产值的24%,远高于上一比例。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手工业的弥补,农民生活将更加困难,是手工业巩固了小农经济和小农家庭的延续。而且,占有土地越少的农户,越要从事手工业。以大西涨村为例,从事手工业者占各阶层总人数的比例,没有土地者为74%,25亩以下为79%,75—99亩降至36%,100亩以上为39%,“家庭工业的附加收入支持了没有足够土地的农民,使他们能生活下去”。佃户的收支状况,更为此提供了有力佐证。1934年,陈伯庄对平汉沿线地区的调查显示,定县佃户人均耕种2.9亩,农业收入22元,除去各项支出,净亏2.78元,但由于有手工副业收入2.39元,基本上弥补了农业生产之不足。同一调查中,清风店佃户人均耕种0.8亩,如只从事农业,净亏4.14元,但有手工副业收入8.02元,还剩余3.88元。所以,“单从土地利用上看是不值得租种,但是在农家经济上说……和其他收入合并了,足以维持生存”。
 
 
 
在手工业弥补小农业不足的背后,还要看到大量劳动力的支撑。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剩余劳动力有7.8万个,巧合的是,全县从事家庭手工业者有8万余人,接近剩余劳动力的总数。剩余劳动力利用农闲时间,几乎只要超出原料成本就是赚利,因此提高了手工业对机器工业的竞争力。况且,机器工业品还不具备占领市场的能力,手工业品仍有较大的市场生存空间。定县土布大量销售于西北各省,就表明土布仍有比较广阔的市场。所以,手工业的实际利润率并不低,20世纪30年代初,定县织布业的销售利润率达到16.7%,而中国机器织布业的资本利润率多在10%左右。这就说明,尽管手工业的生产效率远低于机器工业,用资本主义企业的成本标准衡量,利润率很低甚至是亏本,但仍能生存和延续,秘密就在于大量剩余劳动力不算成本。也正是因为被手工业消化,就基本上不存在以往所谓劳动力大量剩余的说法。
 
 
 
以至于当社会各界多主张手工业必然为机器工业所替代时,有人却认为,机器工业的发展绝非旦夕之功,应该坚持发展乡村手工业,“这样多人耕种得这样久的古老的土地……让我再问:除了给农民工业,有什么方法能有效地增加他们的收入”?
 
 
 
再者,传统市场贸易的顽韧,主要是集市交易能为农家提供“余缺调剂”的基本空间,也是远程贸易中农家销售的起点和农家消费的终点。
 
 
 
集市的开集日期几乎都是5天一集,为乡村长期经验积累所致,因为“只要每5天或6天进行一次交易活动是满足这个家庭需求的最有效的方式,改为每日市场就几乎不会有什么好处”。而相邻集市的日期,尤为复杂和巧妙,一般不会重复,以避免各地交易的相互冲突。譬如清风店的开集日期为二日、七日,其周边的4个集市分为为五日与十日、四日与九日、三日与八日、一日与六日,都和清风店不重复。
 
 
 
集市交易的具体实况表明,农家各种出产在此各得其所。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定县集市交易已形成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专门交易集市成为普遍现象。县城之外的82个村镇集市,有65个以交易粮食为主,10个以棉花交易为主,5个以交易纺线为主,还有1个主要交易棉布,1个主要交易胶。二是物品交易的活跃期与生产季节有关。阴历二三月农业生产急需牲畜及七月农业生产结束后,马、骡、牛、驴的交易特别集中。秋收过后为集市买卖最为繁忙的时间。三是不同物品的交易多有固定地点。譬如翟城村集市,主要有猪肉市、牛羊肉市、粮市、干粉市、水果市、棉花市等。四是摊贩遍布集市。集市所在地平日即有摊贩叫卖,开集时摊贩数量大大增加。细致的交易情形,以东亭镇集市为例,一日、六日开集,开集之日有二三千人,中午12时至下午3时买卖最忙。街道两旁,有摆摊的、有担的、有推的。货物买卖多为农产品、食物,自村东口到村西口沿大街绵延二里多。最热闹的是专门的交易市场,有牲口市、猪市、粮市、棉花市、青菜市、柴草市等。以上交易,都有利于小农买卖之需求。
 
 
 
也有一些产品从县内集市流向县外,一些产品从县外乃至外国进入县内并在集市销售。以1933年为例,全县外销货物值315.7万余元,占全县产品销售的1/3。由县外向定县输入的商品值319.3万元,和县外输出相差不多,由此增加了远程市场交易的范围。
 
 
 
最后,传统民间金融的顽韧,主要是传统借贷利率、借贷关系和借贷用途对农家经济和农家生活继续发挥着调剂作用。
 
 
 
定县的借贷利率虽然高于国民政府的规定,但除了少数情况,大多仍在传统借贷习惯许可的范围之内,既为民间习惯所允许,就不能算高利贷。甚至年息20%以上的高利率借贷,“已被公认为正常的、‘公平’的利率。钱财是应该可以得到如此报酬的。在需求多于供应的条件下,亲友的特殊恩惠在于贷款行动本身,而不在利率的任何折扣”。甚至有学者认为:“利息的高低是以需款的急迫程度来决定的,3分2的借款在农村中是最客气也没有的了。”
 
 
 
借贷双方虽也有纠纷和冲突,但债主对债务人的还债,“态度大半颇为和平,因为债主是本地殷实的农人、商人或钱局,负债人均系邻里乡亲,且多顾惜信用,尊重名誉,所以为欠债起纠纷者甚少。若负债人预料届时不能偿还,早日即托请中人代转求债主而谋解决之法”。而债户也多能主动偿还,赖帐者少有发生,“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民间谚语就是明证。
 
 
 
农民借贷的用途,少用于农业生产,多为应对日常生活困难。据1928年定县6村68个借款农家的统计,用于生活用途达到80.9%。但即使是生活借贷,对维持农民生命和小农经济的延续,仍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借贷,对于维持农家经济的发展就更有积极的意义了。
 
 
 
至于钱会,因为其完全属于互助性质,利率明显低于普通民间借贷,对中小农家的生活更为有利。所以,有学者认为“合会在今日的农村,并没有完全丧失了它的功效”。
 
 
 
由于以上各个方面的合力,最终基本上维持了农家较低限度的生活。从1927—1936年定县的5份农家收入调查看,平均每亩收入相继为11.2元、9.0元、14.0元、13.1元、18.9元。去除物价变动因素,1936年比1927年增加了63.3%。尽管有一些农户是入不敷出的,但总体上还稍有盈余。民国时期为动荡之年,由此更可反映出小农经济底色般顽强的生命力。也正因为此,也有人部分乃至完全肯定了小农经济的价值,“最好承认这庞大人口的事实,那也就是说,中国农场扩大的可能很小;至少还有很长的时间,我们不易脱离小农经济的基础”。“若一味仿效欧美,有利于人家的事,未必有利于我们。”声音尽管微弱,但不乏提醒之价值。
 
 
 
当然,对小农经济不可夸大其词,也要看到其被动性、脆弱性。比如,受天灾人祸的影响,定县的农业生产并不稳定,收成减少的情况常有发生。所谓盈余,也与农家消费抑制的糊口水平有关,以粗粮为主,食用肉蛋极少,医疗条件极差,平均寿命极低。在新思想尤其是革命思潮的影响下,已开始出现农民不满现状的活动,革命的烈火即将燃烧。小农经济形态的前途如何,乡村现代化道路怎样选择,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
 
 
 
综上可见,乡村现代化迹象和小农经济之顽韧,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咬合,充满张力。甚至可以说,传统和现代的合力维系了小农经济的延续。传统与现代究竟如何选择,见仁见智,至少不可完全基于理想目标,而是在既有资源约束之下的行为,适合本土的才是最好的。近代小农经济的延续,说明仍有其生存的力量和余地,发扬本土传统的合理内核,并与现代化潮流相融合,变小农经济为现代家庭农场,实现生产效率与生产效用的并进,或许才是根本出路。此正是近代定县乡村研究带给我们的启发。不止于此,它也为中国近代乡村传统与现代化、效率与效用的关系研究提供了一个例证、一个方法。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5年第3期,注释从略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版权所有 京 ICP 备 0505519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