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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 李向勇:建党百年来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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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党支部始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承担着党交付的重要任务。同时,党对支部的任务和职责规定也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拓展。回顾建党百年来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演变历程,对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制定

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们1847年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明确规定了支部在党组织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高度认识到建立党支部的重要性。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这里的“委员会”指的就是党支部。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如各组所在地尚无地方支部时,则由区执行委员会指定隶属邻近之支部或直隶区执行委员会;未有区执行委员会之地方,则直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指挥监督)”;“各组,每星期由组长召集会议一次”。此时,支部尚未被确定为党的基础组织,党的基础组织是“组”。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基本延续了这一规定,只是在名称上用“小组”代替“组”,成立条件修改为“凡有党员五人至十人均得成立一小组”。在党成立初期,党员数量少,地方党组织尚不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没有明确规定。

随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建立,国民革命运动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影响日益扩大,党员人数也出现较快增长,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指出,“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至于在小手工业者和商工业的办事人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并且在无党的群众中去煽动和宣传”,支部应当“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同时还要求,“吾党在国民党及其他有政治性质的重要团体中,应组织党团,从中支配该党和该团体的活动”。1926年5月15日,党中央发布的《支部的组织及其进行的计划》指出,支部的组织意义是:“党的基本组织和党的组织单位”;“党的教育和宣传的学校”;“党在群众中的核心”;“发展党的工具”;“党的生活的中心”;“党的战斗的武器”;“党的实际监督党员工作的机关”,对党支部作为党的基础组织的任务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总结革命经验的基础上,将党支部的任务凝练为六条,即:“积极在各该工厂等之内活动,领导该处群众之日常斗争,扩大党的影响”;“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于群众中”;“吸收新的党员”;“服从地方党部从事组织与宣传的工作”;“积极参加地方政治经济的斗争”;“尽可能讨论党的重要问题”。这一时期党对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表明,为适应大革命时期基层党组织迅速壮大的新情况,党支部既要承担起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员的任务,更要在群众中开展广泛的政治宣传,为党领导群众开展国民革命运动积蓄力量。

大革命失败以后,在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迫害下,共产党员的人数急剧减少,党在各地的基层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支部的工作由公开转入地下,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入农村。为此,党的六大根据当时全党工作重点开始转向农村革命根据地的现实情况,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将党支部任务归纳为三个方面,即:“用有计划的共产主义的鼓动和宣传,在无党的工农群众中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使工农站到党方面来”;“以党的组织的力量积极参加工农的一切的政治的经济的斗争,以革命的阶级斗争的观点讨论他们的要求,组织群众的革命行动,为取得工农的一切革命行动的领导而斗争,努力工作以吸收工农参加中国的与国际的无产阶级一般的革命斗争”;“征收和教育新党员,散布党的出版品,在党员及无党工农中进行文化的和政治教育的工作”。党的六大将加强与工农阶级的联系作为当时党支部的重要任务,为开展土地革命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为了担负起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任务,党中央发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根据党中央指示,各地党支部将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1939年,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在党刊《解放》上发表《支部》一文,对党支部的组织、基本任务以及地方党部如何领导支部作了全面阐释。关于党支部的基本任务,陈云指出:“支部不但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核心的堡垒的姿式,而且要在实质上真正能起核心的堡垒的作用。”根据中国革命发展的形势,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包含四个方面:“支部是党团结群众的核心组织”;“支部是征收党员的机关”;“支部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根据地内的党支部要领导党、政、军、民、学各项工作”。陈云总结了党长期开展支部建设的经验,为抗日战争时期开展党支部建设作出重要指导。1945年4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对党支部的任务作了四项规定:“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吸收新党员,征收党费,审查与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教育党员,组织党员的学习”。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在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中特别强调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解放战争爆发后,为粉碎国民党的军事进攻,我们党制定了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放手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建立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党中央在军事上部署粉碎国民党重点进攻的同时,经济上加强解放区的经济建设、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组织上开展整党运动。1946年3月发布的《中央关于解放区经济建设的几项通知》中指出:“任何工厂,工会与党支部,必须与厂方协同制定生产计划并协同执行之,……工人之福利必须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中求之,任何片面的过火要求,都将破坏解放区的经济。”6月,中央在《关于土地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给晋察冀局、冀热辽分局的指示》中指出,在贯彻实施“耕者有其田”的“五四指示”时,“赤贫农及雇农得到土地最少,这种现象须十分注意”,“党的农村支部、区乡政府及群众团体,在布置和发动斗争时,首先要在全体农民群众中说通这个问题,给赤贫农、雇农的利益以确定的保障,这样才能使他们积极参加斗争”。根据党中央要求,各党支部以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贯彻土地改革运动为主要任务,在解放区的城市和农村深入开展工作,进一步调动了解放区工人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解放区工业和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与此同时,一些党组织特别在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思想作风不正和组织不纯的问题也显露出来。针对这种情况,1947年7月,党中央在全国土地会议上部署了结合土改的整党工作。整党的基本办法是:“公开党的支部,吸收非党群众参加党的支部大会,使三查三整(“三查三整”,是1947年整党运动的基本内容。其中“三查”是指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是指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少数被地主、富农和流氓分子操纵的党支部,则由上级组织派出工作组重新组建党支部,并协助支部开展整党工作。”根据党中央指示,大批党员干部深入乡村,以党的支部为中心开展广泛的土改和整党运动。通过开门整党,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党同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为夺取解放战争的最终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根据革命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为党开展各项工作、推动革命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也为此后党进一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丰富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在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社会的重任。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坚强堡垒,成为这一时期党支部工作的主要努力方向。

新中国成立之初,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面临诸多问题。在过去长期战争环境下,不少党员对党纲和党章缺乏深入了解,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党员队伍迅速增长的同时,难免混入一些投机分子、破坏分子,还有的党员腐化变质,需要及时把他们清除出党员队伍,以保证党的纯洁性;党支部总数不断增加,党员和党组织的地域分布和阶级成分分布不平衡,党支部需要有计划地进行整顿,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对此,1950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中明确指出:“今后的任务不是继续发展,而是如何加强党的教育和调整党的组织问题。”1951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指出:“党必须认真地、谨慎地‘对于我们党的组织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普遍的整理’。”整顿基层党组织的计划,准备以三年时间完成。“第一年(1951年)主要是集中力量认真作好有关整党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年(1952年)、第三年(1953年)是逐步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整理工作。”《决议》还将刘少奇提出的“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作为整党中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强调这是“每个共产党员所应该和必须具有的条件”。这就向全党各基层组织提出了一个重要任务,即在整顿基层党组织的同时,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纠正基层党组织存在党员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状况。通过这次整顿,基层党组织党员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情况得到较大改变,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提升,使全党思想迅速统一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上来。

1952年,党中央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有力地促进了整党运动的深入开展。经过整党运动和“三反”运动,党的工作得到大大改进。然而,官僚主义“在许多地区、许多方面和许多部门,还是基本上没有解决”。因此,1953年3月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发起新“三反”斗争。3月28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在中央一级机关中具体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运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的决定》,指出“党的组织(党委、总支或支部)的任务主要是领导全体党员,带动群众,开展批评,进行自下而上的检查,并搜集研究材料,积极主动地提出意见,总结传播经验,与行政上负责同志共同领导好这一斗争”。根据这一指示,从中央到地方,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计划和办法开展新“三反”斗争,在“三反”运动成效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巩固了“三反”运动的斗争成果。

1956年9月,党的八大总结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并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建设的新特点,对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规定进行了扩展,在基本保留七大党章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支部原有的4项任务,扩大为8项任务。扩展的内容主要有:“领导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导群众发扬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劳动纪律,保证完成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和消除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同一切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进行斗争”;“在党员和群众中进行提高警惕性的教育,经常注意同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斗争”。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更加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顺应了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的有益探索。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新走上正轨。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对包括基层领导体制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论述。他提出:“工厂、公司、院、校、所的各级党组织,要管好所有的党员,做好群众工作,使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组织真正成为各个企业事业的骨干,真正成为教育和监督所有党员的组织,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邓小平的讲话为党的基层领导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改进党支部的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还对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作出调整。这主要表现在:突出强调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以及其他为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进行革新和创造”;“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纪律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等等。这充分反映出党在改革开放时期对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认识的进一步深入。

党的十二大后,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农村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不同所有制的多种经济成分在国家的引导下得到迅速发展。公有制企业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并存的局面,对在新形势下开展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党对不同类型企业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作出相应规定。

例如,对“三资”企业,1984年2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的《关于加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党的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三资”企业中的党组织要根据合营企业的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合营企业中得到正确贯彻。又如,对全民所有制企业,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企业中的党的组织“对企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1987年11月1日,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作了进一步修正。《修正案》指出:“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这些基层党组织应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正案》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体现了我们党根据经济体制改革新情况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将大力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党的重要工作。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江泽民提出:“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级党组织和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组织的不同职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要在坚持党的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前提下,体现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党组织的具体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战斗堡垒作用。”党中央将明确基层党组织各自职责、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作为下一阶段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任务。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议》对街道、乡、镇和村基层党组织,规定其“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对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要求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要求其“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求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并从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把政治核心作用具体化”;“由于其他企业,如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企业集团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建议以后另行规定。《决议》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的各自任务和职责,使它们在保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前提下各司其职,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是:“第一,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第二,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第三,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第四,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全会提出,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做好工作,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战斗堡垒,特别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

进入21世纪,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很快。党在这个时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就是如何使党组织及时覆盖到这些新的经济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等新经济组织中更好地开展好党的工作、发挥党支部的先锋作用。对此,胡锦涛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我们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四个多样化’(“四个多样化”,指我国在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了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的实际,在继续抓好农村、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这两个大头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加强在城市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团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他对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职责提出进一步要求:“党组织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在广大职工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履行职责方面,他进一步指出:“党组织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在广大职工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工作要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来进行,支持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如果脱离了生产经营,党组织作用就很难充分发挥。要下功夫积极探索如何在实践中把这两方面很好统一起来”。

新的形势的不断变化,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使基层党组织都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决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机关党组织、高校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等等。

四、新时代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新变化新发展

进入新时代,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和党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十八大以后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2013年,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组织工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他指出,要“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关于基层党组织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所承担的任务方面,他进一步指出:“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他还强调,基层党组织的综合能力建设十分重要,要充分引起重视。“各级都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这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后,党中央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领导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党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党支部职责的高度概括,对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针对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要承担“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任务;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要承担“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的任务。《条例》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的职责以条例的方式予以明确,充分体现了党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建设新的思考与实践。

三是为确保党的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党中央的政策落实,颁布了一系列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例如,2019年1月10日,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分别对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再如,2020年1月,为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了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作出了全面规范,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党中央通过颁布一系列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提升了新时代基层党组织的履职能力,为确保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结语

建党百年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作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始终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和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规定始终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展开,并随之不断调整、丰富与完善。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服务党的中心任务,是党基层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目标导向。与此同时,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基本原则的前提之下,适时对党支部任务和职责作出个性化规定,充分发挥各类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以及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支部任务和职责规定的百年演变历程,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集中体现。当前,中国共产党作为“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领导着14亿多人口大国、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带领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

(作者张钰,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向勇,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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