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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的陷落,钓鱼岛是怎样失去的?
1879年10月,3名衣衫褴褛的海外客匍匐在总理衙门的门口痛哭不已,引起了众多过路人的围观。他们是谁呢?原来是做了“亡国奴”的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3人,他们在国王尚泰被日本人掳走后,历经千辛万苦前来母邦求援,以“尽逐日兵出境”,但在他们的痛苦哀号声中,他们的母邦无能为力,事后只能发给他们300两银子作为川资,让他们设法自行回去。在求助无望的情况下,琉球国使者林世功在悲愤中自戕,希望以自己的死来唤醒母国的关注。
林世功曾留下一份“以死乞师”的请愿书,情极可怜:“琉球国陈情通事林世功谨禀,为一死泣请天恩,迅赐救亡存国,以全臣节事。窃功因主辱国亡,已于客岁九月,随同前往进贡正使耳目官毛精长等,改装入都,叠次匍叩宪辕,号乞赐救各在案,惟是作何办法,尚未蒙谕示。昕夕焦灼,寝馈俱废,泣念奉王命抵闽告急,已历三年,敝国惨遭日人益肆鸱张,一则宗社成墟,二则国王世子见执东行,继则百姓受其暴虐。皆由功不能痛哭请救所致,已属死有余罪,然国主未返,世子拘留,犹期雪耻以图存,未敢捐躯以塞责,今晋京守侯,又逾一载,仍复未克济事,何以为臣?计惟有以死泣请王爷,暨大人俯准,据情具题,传召驻京倭使,谕之以大义,威之以声灵,妥为筹办,还我君王,复我国都,以全臣机节。则功虽死无憾矣,谨禀。”
林世功自戕后尚有后话。十余年后,江西名士文廷式在笔记《闻尘偶记》中有这样一则记载:“甲午之役,有奏请缉奸细者,言其人住南城外羊肉胡同,谢姓。廷寄命给事中唐椿森缉拿之。唐至,令军役勿遽,先捡其来往书札,则琉球遣臣来救于中朝者,流寓京师十二年矣。每岁皆有表文,而总督不为达,其旅费则琉球遗民倾助,流离琐尾,备极可怜。”由此看来,这位谢姓人士并非“奸细”而是琉球使臣求助团的成员,没想到流落京城街头巷尾十余载,实在可悲可叹。
从地图上看,琉球群岛像弯曲的胡子一样散布于东海,距中国浙江、福建约千余里。《隋书.流求传》中将之称为“流虬”,其中就颇为形象地描绘了它的地理形状。中国古代出海打渔的渔民,对这个海外大岛多有提及,其名字也因各朝而变化,或作流求,或作琉球,《元史》中也称之为“瑠求”。
元朝末年,因地理形势的缘故,琉球形成北山、中山和南山3个独立王国。洪武五年时,明太祖派杨戴出使琉球,分别册封了这三国国王,琉球也由此成为明朝的藩国。数年后,中山国统一南北两岛,中山王也就被明朝正式册封为琉球王,这种藩属关系一直保持到清朝。
不过,琉球与明清的藩属关系,其间也出现过一定的波折,那就是日本的介入。明朝中后期,日本丰臣秀吉北侵朝鲜时,曾派诸侯岛津氏派兵三千征伐琉球,在俘虏了国王尚宁后,又令其向日本萨摩藩输送钱财粮食,以供军饷之需。直到50多年后,琉球王才摆脱了萨摩藩的控制,随后又主动遣使到中国,请求大清皇帝册封。当时的顺治皇帝应允其要求,将琉球王册封为尚质王,规定两年进贡一次(古代藩属关系下的“进贡”,一则是表示臣服,二则是换货贸易,进贡国的所得往往比贡物丰厚得多)。
在地理位置上,琉球与日本也颇有关系,除了明末萨摩藩曾攻伐过琉球一段时间外,后来的日本也常假借琉球与中国交通。明清时期,琉球也与日本发展贸易,萨摩藩一度将之视为属下,由于古代航运条件的限制,清廷也未予过问,而日本也未做进一步要求。因此,这种“两属关系”,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
中日因为琉球问题发生冲突,是近代以后的事。1873年,琉球所属的宫古岛、八重山岛渔民因风暴而漂流至台湾南部,后有54人被生番(即台湾原住民)所杀,剩下的12人死里逃生,回到琉球。事后,日本向清廷提出抗议,称琉球属民被台湾人所害,而总理衙门却以“台湾生番之地,置于化外,政教未逮”加以敷衍,日本人由此抓住把柄并在次年出兵征伐台湾。
当时的中国官员缺乏最基本的国际法概念,日本人很好的利用这点。事实上,琉球乃是中国的藩属国,琉球渔民被台湾原住民所杀,此乃本国内政,日本岂有干涉之理?即便琉球是“两属之国”,日本也无权独霸其管辖权。再者,即使中国官员称琉球渔民被杀系台湾生番,其所谓“化外”,也不过称其未经儒家教化,并非是搁置不理,又岂能成为代琉球出兵的理由?日本之强蛮无理,由此可见一斑。
有一点必须指明的是,征伐台湾的并非是日本政府,而是违抗政府命令的西乡从道,其行为只能算地方军阀所为。在中方的强大压力下,加上日军在台湾感染时疫,西乡从道不得不自行撤退,征台之举完全失败。
可惜的是,在此事件之后的谈判中,清廷在此犯下重大错误,那就是在1874年的《中日北京专条》(又称《台湾事件专约》)上,写有台湾生番“将日本国属民等妄加杀害”;“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等语,从而造成了一种外交事实,即凸现了琉球与日本的特殊关系、日本有权保护琉球之后果。不仅如此,清廷还为日本此次出兵赔付了白银50万两,作为抚恤银和日军在台湾修路及营房的费用。
清廷在这次事件中的妥协,主要原因还在于当时缺乏可供出洋作战的战舰,而这也成为中国近代海军之发轫。从那一年开始,李鸿章便开始从英国、德国购买或者建造军舰,以期捍卫辽阔海疆。
打造一支近代海军,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而此时的日本抓住时机,加快了吞并琉球的进程,这就是所谓的“琉球处分”。1875年,日本权臣大久保利通以替琉球讨伐生番的名义,将琉球三司官池城安规等召至东京,要求他们停止向清廷朝贡,不再接受清廷的册封,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今后琉球的外交事务统由日本外务省负责等。琉球三司官以害怕冒犯中国的理由拒绝了大久保利通的提议,要求仍按传统习惯行事。
在日本的一再威逼之下,琉球一边遣使说理,一边派人到中国乞援。1877年4月,琉球国王密遣紫巾官向德宏来华陈情,告以日本阻止琉球朝贡中国之事。经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上奏后,清廷颁下谕旨,称“琉球世守藩服,岁修职贡,日本何以无故梗阻?是否借端生事,抑或另有别情?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传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后,相机妥筹办理。”
1877年底,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到达东京,随即就日本阻止琉球朝贡之事展开了交涉。而琉球官吏也分别拜会了驻东京的英、美、荷兰等国公使,以争取这些国家的同情与支持。日本政府得知此事后,随即对琉球藩吏下驱逐令,禁止他们继续在东京停留。受此侮辱,琉球官吏“全都面露愤然之色”,并赴日本官员私邸发泄他们的不满。
对于中方的抗议,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却借口何如璋的照会“言辞激烈”而屡屡纠缠不休,不予正面回复。究竟何如璋在照会中是如何强硬的呢?在现在看来,不过是一说理帖子。试节录如下:“查琉球国为中国洋面一小岛,地势狭小,物产浇薄,贪之无可贪,并之无可并。孤悬海中,从古至今,自成一国。自明朝洪武五年,臣服中国,封王进贡,列为藩属;惟国中政令许其自治,至今不改。我大清怜其弱小,优待有加;琉球事我,尤为恭顺。定例二年一贡,从无间断。所有一切典礼,载在《大清会典》、《礼部则例》及历届册封琉球使所著《中山传信录》等书,即球人所作《中山史略》、《球阳志》,并贵国人近刻《琉球志》,皆明载之。又琉球国于我咸丰年间,曾与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荷兰国立约,约中皆用我年号历朔文字,是琉球为服属我朝之国,欧美各国无不知之。”这段是梳理琉球的历史。
接着,何如璋又称:“今忽闻贵国禁止琉球进贡我国,我政府闻之,以为日本堂堂大国,谅不肯背邻交,欺弱国,为此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本大臣驻此数月,查问情事,窃念我两国自立《修好条规》以来,倍敦和谊,条规中第一条即言‘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互有侵越’,自应遵守不渝,此贵国之所知也。今若欺陵琉球,擅改旧章,将何以对我国?且何以对与琉球有约之国?琉球虽小,其服事我朝之心,上下如一,亦断断难以屈从。方今宇内交通,礼为先务,无端而废弃条约,压制小邦,则揆之情事,稽之公法,恐万国闻之,亦不愿贵国有此举动。本大臣奉使贵邦,意在修好。前两次晤谈此事,谆谆相告,深虑言语不通,未达鄙怀,故特据实照会,务望贵国待琉球以礼,俾琉球国体政体一切率循旧章,并不准阻我贡事,庶足以全友谊,固邻交,不致贻笑于万国。”
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抓住“日本堂堂大国,谅不肯背邻交,欺弱国,为此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数句斥责之语大做文章,非要何如璋做出解释,实则是在回避“琉球归属”的真问题。
李鸿章对于何如璋的强硬颇有点不以为然。之前,何如璋曾给李寄过一函,其中称:“如璋熟知中国此时决非用兵之时,即虑日人,亦我天恩宽大,必不因弹丸之地,张挞伐之威。口舌相从,恐无了局。然无论作何结局,较之今日之隐忍不言,犹为彼善于此。即终无了期,而日人有所顾忌,球人借以苟延,所获亦多。失此不言,日人既灭琉球,练之为兵,驱之为寇,转恐边患无已时,斯又度时审势,反复踌躇,而以为不得不言者也。”
李鸿章接信后,尽管其在复函中也痛斥日本“阻贡不已,旋改年号;改年不已,复欲锁港。无理已极!”但他又认为,“琉球以黑子弹丸之地,孤悬海外,远于中国,而迩于日本”;“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而近今日本举动,诚如来书所谓无赖之横
,瘛狗之狂,恐未必就我范围。若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
在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何如璋致函总理衙门,提出“上中下”三策:一是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二是据理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三是外交辩论,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总理衙门在征求李鸿章意见时,李鸿章从功利的角度出发,认为暂时可用第三策应付。
清廷的妥协主要还是因为海军刚刚起步,外购军舰尚在询价当中,无力承担起对琉球的保护责任,对于日本的举动,当时能采取的方法也只能是外交羁绊。事实上,日本在1877年至1878年的国内政局也极为混乱,先是西乡隆盛在萨摩藩发起叛乱(史称“西南战争”)最终失败战死。次年,被称为“东方俾斯麦”的大久保利通被人暗杀。可惜的是,清廷当时连一艘巡洋舰都没有,因而也就未能抓住这短暂的机遇。
1879年3月,日本政府对琉球下达“废藩置县”令,曰:“琉球藩旧服王化,实赖复育之德;今乃恃恩挟嫌,不恭使命,是盖舟程远隔,见闻有限所致。朕一视同仁,不深谴既往之罪。兹废该藩,移置尚泰东京府下,赐以第宅。且以尚健、尚弼置于华族之列,俱置籍东京府,着所司奉行。”由此,日本将琉球王尚泰抓到东京软禁,琉球群岛也被日本鹿儿岛县与新设置的冲绳县一分为二:北部数岛并入鹿儿岛县,余下诸岛则成立新的冲绳县。对于清政府的强烈抗议,日本充耳不闻。
受辱之下,北洋海军的建设也大大提速。1879年11月,“镇北”等四艘炮舰抵达天津大沽口;1880年12月,签订第一艘铁甲舰“定远”号的建造合同;1881年11月,巡洋舰“超勇”、“扬威”号由中国官兵驾驶回到中国;1882年11月,第二艘铁甲舰“镇远”号下水;1883年12月,穹甲巡洋舰“济远”号下水;1885年11月,“定远”、“镇远”、“济远”三舰抵达天津,同一年,北洋舰队又分别向英德两国分别订造两艘巡洋舰,即“经远”、“来远”“致远”“靖远”四舰;1887年,四舰回到中国,北洋舰队基本成军,一度排名世界海军前八。
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在朝鲜等问题上一再被挫败,和北洋舰队的存在有着很大的关系。作为琉球的宗主国,清廷始终不承认日本吞并琉球的事实,并向日本进行了多次交涉和抗议。由于琉球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后来李鸿章邀请来华旅行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设法调解。在压力之下,日方提出将琉球群岛三分,北部归属日本,南部即宫古、石桓、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当时已为日本控制)归中国,中间的琉球主岛仍划为日本之冲绳。更为居心叵测的是,日本在这份《拟稿》中加上了一个附加条件,即日本也要像英美等国一样,取得“最惠国待遇”。
当时中俄因为伊犁问题也在展开谈判,其间也是危机四伏。由于担心日本与俄国勾结起来,李鸿章主张对日本的《拟稿》采取拖延战术,等待中俄谈判结果的明朗化。日方急于骗取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多次催问签约事宜,但最终因为中俄在伊犁问题上达成妥协,总理衙门拒绝在日方拟就的《拟稿》上签字,日本公使宍户玑最后只好悻悻离京而去,以示决裂。琉球群岛主权归属一案也就此搁置,最终未能了结。
直到甲午战争后,中国战败,日本从《马关条约》里割占中国台湾及彭湖列岛,“琉球问题”也就不再是主要问题。1901年,琉球最后一位国王尚泰在日本死亡,随着时间的流逝,曾经的琉球国也就变成了日本的冲绳县,琉球的复国运动也日渐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投降,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岛及其他由盟军确认的小岛,其他武力吞并的领土必须放弃。由此,台澎归还中国,朝鲜获得解放,但琉球的地位却未能得到明确的处置。二战后,琉球和钓鱼岛均被美国所占领。1947年4月,根据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托统治岛屿的协定》,这两处地方交由美国“托管”。
1972年,美国与日本私下达成《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的“施政权”交还给日本,而与琉球同时被交的,还有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按《波茨坦公告》及联合国委托管辖原则,美国无权擅自处置琉球的主权归属,而日本从美国手中接收琉球群岛,也是缺乏国际法理依据。美日两国间这种形同“私相授受”的做法,既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是难以得到二战期间同盟国家的共同认可的。对此,中国大陆不予承认,台湾当局也从没有承认过日本对琉球和钓鱼岛的拥有权。
附:关于钓鱼岛
钓鱼岛又称钓鱼台列屿,其由五个无人小岛与三个岩礁组成,总面积六点五平方公里,最大岛称钓鱼台,面积四点五平方公里,散布在北纬二十五度四十分到二十六度及东经一百二十三度到一百二十四度三十四分之间。列屿位于台湾东北方的东海中,南距基隆一百零二海里,北距冲绳首府那霸为二百三十海里,距最近的中、日领土(含无人岛)则各为九十海里。该列屿位于黑潮流经之处,并与台湾属同一季风走廊,来往台湾甚为方便,去往琉球甚为不便。明清两朝赴琉球之册封使,钓鱼岛为必经之航线。钓鱼岛位于东海大陆礁层边缘,为台湾北部大屯山、观音山脉延伸入海底之凸出部分,往东与冲绳海槽(历史上所称的“黑水沟”)相隔。中国古代文献中,多次提到钓鱼岛为中国所有,如最早的《顺风相送》(1403年)、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郑舜功《日本一鉴》(1556年)等、郑若曾《万里海防图》(1561年)、胡宗宪《筹海图编、沿海山沙图》(1562年)、黄淑璥《台湾使槎录》(1722)、乾隆年《台湾府志》、蔡铎《中山世语》、蒋友仁《坤舆全图》(1767年)、官修之《皇朝中外一统舆图》(1863年)等。解放战争后期,国民党军队从舟山群岛(大陈岛)撤退时,也曾一度驻扎钓鱼台。数百年来,台湾渔民一向在钓鱼台水域捕鱼或避风,这不是日本所能抵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