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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年、1597年丰臣秀吉两次发兵入侵朝鲜半岛失败后,1609年日本的萨摩藩(今鹿儿岛县)藩主又转而首次侵犯琉球国(今冲绳县)。1868年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统治者,更是醉心于效仿欧美列强君临于中国之上,再度开始从朝鲜和琉球两个方向扩张,伺机一举打败中国,成为“东亚盟主”。日本窃取钓鱼岛是其吞并琉球后武力扩张的延续。钓鱼岛从来不是古代琉球国的岛屿,而琉球国也不能说是日本的固有领土,因而日方所谓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之说毫无根据。
日本明治政府利用甲午战争之机,在《马关条约》谈判前窃取钓鱼岛,其后又利用《马关条约》殖民统治台湾、窃占钓鱼岛50年。钓鱼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19世纪末日本的对外侵略扩张。日本当局对包括甲午战争在内的侵略罪行没有彻底反省和认真清理,是使这一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的根源所在。
战前觊觎钓鱼岛十余年
1871年中日两国缔结《中日修好条规》后,日本便试图取得同中国的平等地位,进而君临朝鲜、琉球国之上。1872年,日本强行将依靠中国明清两代册封而形成的琉球国改为其所谓的“琉球藩”;1874年,日本借口日本人及八重山岛民在台湾遇难而首次派兵入侵台湾,迫使清政府承认此举是“保民义举”;1879年,日本又不顾中国反对,把“琉球藩”改称日本的冲绳县。此后,日本继续向外扩张领土,钓鱼岛便首当其冲。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秘密调查后获知钓鱼岛属于中国,认识到若占有钓鱼岛,将涉及与清政府谈判。
据日本外交文书档案记载,奉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之命,时任冲绳县令西村舍三于1885年9月首次派人调查钓鱼岛。西村在调查报告中指出,这些岛屿恐无疑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同年11月,在山县有朋压力下,西村县令派人实地调查,但仍报称:关于在该岛建设国标事宜,如前呈文所报,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处置好,请速予指示。1886年,西村转任日本内务省土木局长后出版《南岛纪事外篇·乾》一书。该书所载“琉球三十六岛之图”没有钓鱼岛,并特意指出:绝海远洋二三百里间有一片岛影,于航海中被认定是“支那地方”。这无疑就是指钓鱼岛。综上所述,西村舍三县令当时已认定钓鱼岛为中国领土,且几次婉转地告诫日本政府。
时任日本外务卿井上馨1885年10月致内务卿山县有朋的密信称: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亦附有岛名,且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等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促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正因如此,山县有朋不得不暂且作罢。
直到甲午战争爆发前约两个月的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给日本内务省的秘密调查报告的最终结论是: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实地调查,故难有进一步的确报……,没有关于这些岛屿的古代文献及证明属于我邦的明文和口头传说等。与我们相关的是古来县下渔夫时而从八重山岛渡海前往捕鱼狩猎。
如果日本政府1885年调查后认定钓鱼岛确系无主地,则符合逻辑的做法是立即批准冲绳县的申请并予以先占,而根本没有必要从1885年起一拖近10年,直到1895年甲午战争时期才决定占有。由此可见,所谓钓鱼岛在日本占有前曾是“无主地”之说,纯属为其在甲午战争中窃占之举寻找的所谓“根据”。这不仅不能掩盖当年日本窃占钓鱼岛的史实,反而欲盖弥彰。
日本之所以没有在秘密调查后立即占有钓鱼岛,一是由于了解到这些岛屿是中国命名的无人岛;二是为争取时间壮大日本海军,最终同中国一决雌雄。1885年11月,清政府成立了海军衙门并将台湾府升格为台湾省。日本深知这两项举措都是旨在防备日本,而当时日本海军还没有战胜北洋水师的把握。日本必须避免在尚未准备完毕的情况下因钓鱼岛而过早同清军交战。日本正是由于对钓鱼岛欲占不能,才开始感到必须大力扩充海军,同时向中国境内派遣大批间谍,制定了针对中国的战争计划。
战争中首先窃占钓鱼岛
1887年,伊藤博文内阁参谋本部制定了《清国征讨策案》等作战计划,决定1892年前完成对华作战准备,进攻方向是朝鲜、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舟山群岛等。7年后的1894年,羽翼丰满的日本利用朝鲜内乱和清政府应邀出兵朝鲜之机,迅速派兵登陆仁川。同年7月25日,日本“浪速”舰在朝鲜丰岛海面袭击中国运兵船“高升”号,不宣而战地发动了甲午战争。此时,正是伊藤博文再度执政期间,而山县有朋则亲自担任日本陆军第一军司令,率军进攻朝鲜,血洗中国辽东。
日军占领朝鲜后,于同年11月21日攻占中国的旅顺,并制造了旅顺大屠杀。同年12月4日,伊藤博文向大本营建议出兵占领台湾。他强调,日本国内的舆论高呼讲和之际,一定要中国割让台湾,为此最好预先进行军事占领。正因伊藤博文、山县有朋已觊觎钓鱼岛近10年,故甲午战争胜局一定,他们便急不可待地抢占钓鱼岛。
1894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威海。12月15日,日本内务省便重提1885年冲绳县在钓鱼岛建立界标一事。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久场岛(黄尾屿)、鱼钓岛(钓鱼岛)建立所辖标桩事宜”,“今昔形势已殊,有望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如附件,特先与您商议”。12月30日,清政府开始通过美国斡旋乞和。此时,陆奥宗光正忙于起草迫使清政府投降时割让领土的谈判条件。他1895年1月11日回密件,未对内务大臣有关占有钓鱼岛的建议提出异议。
于是,1895年1月12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向首相伊藤博文提交了《关于向内阁会议提出建设标桩事宜》的建议。1月13日,日军攻占威海卫后日本大本营决定攻占澎湖。1月14日,伊藤博文内阁不等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让内阁秘书起草了一份“内阁决议”,并于1月21日完成了内阁主要成员的签字手续,秘密决定把钓鱼岛、久场岛(黄尾屿)纳入冲绳管辖,建立标桩。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并未包括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也不可能出现所谓“尖阁诸岛”这一1900年以后才被使用的岛名。日本是在1921年才想起来把赤尾屿划归内务省管辖的所谓“国有地”,并改称所谓“大正岛”。
当时,日本既未将占有钓鱼岛、黄尾屿公之于众,也未告知中方,纯系利用战争强行秘密窃占。1894年3月版、1895年5月修订再版的《冲绳县管辖全图》中并未标出钓鱼岛。日本明治政府也从未在岛上建立国家标桩。直到1896年4月根据《马关条约》完成中国割让台湾交接之后,日本政府才于同年9月批准古贺辰四郎租借开发申请。根本就不存在所谓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并登岛开发的事实。日本在《马关条约》之后授权民间人士开发钓鱼岛,纯属日本占领台湾后地地道道的殖民开拓行为。
归还钓鱼岛是二战成果
1895年1月30日,中国赴日使节张荫桓、邵友濂抵达日军大本营所在地广岛求和。而当时的伊藤博文则想乘胜彻底摧毁北洋海军,占领更多中国领土,故借口所谓中方使臣非全权大臣而拒绝同中方来使谈判。同年2月,刘公岛失守,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同年3月,光绪皇帝只好派李鸿章作为全权大臣赴日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谈判议和。3月24日,李鸿章突然在日本遇刺,面部中枪,但未致命。日方担心此举引起对日不利的国际舆论而立即派医救治。此刻,李鸿章以为这下谈判或较前容易,但伊藤博文则担心夜长梦多,引起其他列强干预,因而决定4月16日为停战谈判的最后期限。
当时,日本已破译了中国的电报密码,对李鸿章与清廷往返密电了如指掌。同年4月10日,李鸿章伤愈后再度与伊藤博文谈判。日方修改案中提出中方永远割让给日本“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诸岛”等。李鸿章曾以日军并未占领台湾及国际惯例为由,予以反对。伊藤博文则狂称:若所让之地必须兵力所到,立即派兵令其占领,如何?他还要挟李鸿章称,日本在广岛的战船随时可以起锚攻打天津。
同年4月17日,清政府被迫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根据《马关条约》第二款,中国让与日本的领土包括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这里没有列举任何具体附属岛屿名称的全称,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以上这便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及《马关条约》窃占中国钓鱼岛的历史经纬。
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必然彻底失败。1945年8月15日,天皇裕仁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战败投降。该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1943年《开罗宣言》规定:日本从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这其中当然包括钓鱼岛。至此,关于钓鱼岛,无论日本的私人岛主或“国有”土地所有权,已伴随这些岛屿领土主权的变更而作废。
事实上,从1885年日本内阁秘密决议、1896年第13号敕令《有关冲绳县郡编制》、1951年《旧金山和约》至1971年美日《归还冲绳协定》,日本没有任何官方文件或国际条约及协定明确记载,所谓“尖阁诸岛”或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直到1972年3月,日本外务省才发表相关见解,比中国外交部声明晚了近三个月。由此可见,野田内阁“购岛”毫无法律依据,根本不可能复活日本利用甲午战争攫取钓鱼岛的殖民特权。
回顾甲午战争之前日本觊觎钓鱼岛并开始准备对华战争的历史轨迹,对照当前安倍内阁右倾化政策的种种表现,世人应该警醒:甲午历史绝不能重演!
值此甲午战争120周年之际,谨为国人留“保钓歌”一首示警:琉球国兴中华封,中山王灭萨摩狞。明清日寇倭刀狠,甲午辽东铁蹄腥。宝岛台湾哭无泪,金汤旅顺怨难平。钓岛风波今又起,国耻勿忘警钟鸣!(作者为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